被出賣的童年

發稿時間:2013/06/29
被出賣的童年
被出賣的童年
作者|喬爾.巴肯
譯者|陳齊鈞
出版社|天下雜誌
出版日期|2013/06/05

  家長若有能力,都會選擇「最好的」給寶貝孩子,但人們的選擇全都操控在企業手上。舉凡日常用品、食物、娛樂、教育,甚至醫療,無論如何選擇,最終都在幫助企業獲利。作者以大家未曾仔細思考過的觀點,理性、精闢地剖析現代企業鎖定兒童青少年進行全方位的行銷營利策略,顛覆你對現代商業社會及童年的見解。

文章節錄

《被出賣的童年》

第三章

災難正在上演,何必需要證據?

  上癮、媒體暴力、性物化、過度消費主義與有害健康的產品,這五大項便是今日「童年新課綱」的核心內容。在過去半個世紀,規劃這份新課綱的企業,對孩童與童年擁有史無前例的高度影響力,獲利是他們唯一的真正目標。童年有眾多需要被保護的脆弱特質,如細膩、易受影響的情感、還在發展中的智能、缺乏經驗、個性較純真等,但從企業自利的觀點來看,這些特質倒成為它們剝削利用的地方。

  假想一下,若這份童年的新課綱,真的成為學校的實際課程,每天有五小時孩子坐在電腦螢幕前,被教導著男孩及男人應該是凶暴的,女孩及女性是性對象,身分、自我價值、快樂、好運都由購買及擁有哪些東西所界定,上癮性和強迫性的行為是正常的,還有家長都很落伍、俗氣,只有在想要東西的時候才有用,那麼所有家長肯定是氣到直接上學校理論。我們絕對不做他想,認為這完全是孩子與童年的災難。然而,這份童年的新課綱確實在孩子的日常生活中,佔據那麼多時間與注意力,有時甚至超過學校課業,難道在我們面前的,不是一場正在發生的災難嗎?就連某些孩童行銷的重要人物都這麼認為。

糖衣包裹下的有毒孩童行銷

  孩童行銷學大師暨創始人詹姆士.麥克尼爾,在接受本書訪問時,並沒有心情吹噓自己的眾多成就。他說,他以前相信孩童行銷能幫助孩子們「擁有較好的生活、做出較好的決定」,但現在整個走調,因為行銷人扭曲他的原則導致病態結果。他說:「經過這些年,我發展出基礎原則,逐漸被企業認可、採用,但那並不代表它們被誠實執行。」孩童行銷現在的執行已經腐化為騙人的把戲,利用孩子正在發展中的情感,使他們受到傷害。

  麥克尼爾說,問題的核心在於,現在的孩童行銷人員都用「好玩」的方式來包裝,讓孩子感到興奮、引誘他們上鉤,無論那對他們健不健康、合不合適。他說:「不好的觀念、錯誤的價值、有害的想法,都包裝成『有趣』賣給孩子。暴力、說謊、偷竊、報復,還有貪婪,都變成『好玩』的東西。每天打電動殺更多人,不是很好玩嗎?」所造成的結果是,孩童行銷現在成為「孩子及父母們的傷害。太多孩子正在冒險,變得愈來愈胖、愈不健康、不用功、睡眠不足,而且整體來說,因為過度消費而危害他們自己。」當他談到這個自己幫忙創造的怪物時,他表示:「我們應該擔憂,我真的沒想到許多人竟然不是。

  而我們現在所見的,其實只是開始。當孩子被引導期望身邊每件事都客製化,包括家長與學校,如果情況並非如此,他們就會失去耐心,轉而將焦點放到別的事情上。」他相信,孩童行銷也破壞孩子的想像力與創意能力:「我們對未來最大的恐懼之一,就是將會缺乏創意人才。」因為在孩子所接觸的數位世界,以及與日俱增事先設定好的遊戲選項,無論在電玩遊戲或虛擬世界中,都沒有太多空間可以發揮真正的想像力。

  我們正迫使大腦走向錯誤的方向,殺死所有創意與幻想。這一代國小學齡的兒童,似乎正在失去創造力。以前,青少年曾經願意把時間用在戶外,到公園和朋友家的後院玩耍。他們會發明遊戲、創造規則、打打籃球和棒球,經常跨上腳踏車到處玩,車輪還有很炫的裝飾品。我們的孩子,曾是社區幻想曲的創意總監,但現在不再是了,他們很少離開自己的房間。

家長的責任

  二○○九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表示:「現代家長仍有『一些』能力,可以保護孩子遠離使用電子媒體的風險。」但如我們所見,這些能力正在下降,一來是因為行銷人員巧妙設計策略誘使孩子遠離父母,再者是因為監控數位及行動媒體的使用,本身即具備相當難度。

  然而,我們的確還是擁有「一些」能力,應該好好利用。美國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of Pediatrics)給家長一些建議:

  1.限制孩子每天花在媒體上的時間(使用娛樂媒體)共計一至二小時在有品質的節目上。

  2.將電視機從孩子的房間移開。

  3.從兩歲以下就不要鼓勵孩子看電視,鼓勵較多的會提倡適當腦部發展的互動活動,像是說話、玩耍、唱歌,還有就是一起閱讀。

  4.監看孩子與青年他們正在看的節目。大多數的節目應該是具資訊性、教育性且是非暴力的。

  雖然對大多數家長來說,這四點或許有點難徹底執行,尤其是第一點和第四點,若是將數位及行動媒體也包含進來的話。但至少我們盡力縮小目前正在擴大的傷害,那是值得的事。

  家庭若對孩子如何、何時、可使用多久的媒體設下規定,則能有效減少孩子使用媒體的總時數。家裡有這種規定的家庭,國小學齡兒童和青少年,使用媒體的時數則在三個小時以下。家長也許應該好好利用這一塊,來積極降低孩子使用媒體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當然,更積極的做法是使用「錢包的力量」,拒絕在孩子房裡裝設電視、電腦和電視遊樂器,也不要讓他們擁有可行動上網的手機,或幫他們買網路遊戲及點數。此外,家長也可以用鎖碼或開啟家長監護模式,來幫孩子過濾不恰當的內容。

  當然,這件事絕對不只是家長的責任。家長能做的有限,尤其是我們的孩子無時無刻,且經常在我們的視線範圍外,被媒體與孩童行銷所圍攻。社會整體也有責任,此時免不了要面對一個棘手的問題:政府是否應該更健全地規範孩童行銷與媒體,若是應該,那該做些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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