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之書

發稿時間:2014/11/15
早餐之書
早餐之書
作者|安德魯.道比
譯者|張家綺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4/10/01

  大家都知道早餐的重要性,但有沒有想過「早餐」的歷史起源是什麼呢?書中搭配各大文學作品,觀察驗證早餐從何而來,且因各地風土民情不同而有不同的早餐食物組合,以及不同吃早餐的時間。這些關於「早餐」的趣味冷知識,喜歡吃早餐的讀者們千萬不可錯過。

文章節錄

《早餐之書:一場穿越時間與空間的早餐之旅》

早餐的數量

  我想,珍.奧斯汀是史上第一個用「第二頓早餐」這個詞彙的英國作家。這個潮流是由她首創。

  從托爾金時代起茁壯紮根的傳統「兩頓早餐」,是《魔戒》的粉絲早就司空見慣,知道哈比人熱愛吃兩頓早餐(先不說人類一族是否也是)。在《魔戒前傳:哈比人歷險記》中,比爾博.巴金斯吃完「可口小早餐」平復情緒不久後,甘道夫來訪,他又「坐在餐廳享用第二頓小早餐」。

  第二頓早餐有什麼,我們永遠無從得知。從緊接在《魔戒前傳:哈比人歷險記》後出版的《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作者序,我們得知哈比人「經常大快朵頤,飲酒作樂,性喜嬉鬧,一天六餐(若可以能吃到六餐)」。彼得.傑克森拍攝《魔戒首部曲:魔戒現身》電影版時捉住這個暗示,一句幾乎隨口說說的原始台詞──「我們得立刻離開!」(在布里的客棧遭戒靈夜襲後,亞拉岡提議道)、「別管早餐了:站著隨便扒幾口了事!」卻在電影劇本中遭導演大肆發揮改寫:

  亞拉岡:各位,天黑前別停下腳步。

  皮聘:那早餐呢?

  亞拉岡:你不是剛吃嗎?

  皮聘:我們是吃了一頓,那第二頓早餐怎麼辦?

  梅利:皮聘,我想他不知道還有第二頓早餐。

  皮聘:十一點餐呢?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這些他總知道吧?

  梅利:我可不敢說。

  哈比人並不完全是人類的翻版,可是哈比人對第二頓早餐的熱愛,卻和某些托爾金知道的人很像。托爾金本身是日耳曼語言學家,湯瑪斯.曼的小說《魔山》中,角色設定是第一次世界大戰開打前十年的德國人,當代明顯有第二頓早餐。現代德國的常用字是zwischenmahlzeit「餐間餐」,此外也有不同區域名稱。在奧地利,通常叫作Jause。會享用慕尼黑典型第二頓早餐的人,吃的是當地特產,也就是一早就準備好的一種白香腸(weisswurst),稍晚再搭配椒鹽卷餅、芥末和小麥啤酒食用。

  英國人也吃「十一點餐(elevense)」。剛才提到《魔戒現身》電影裡皮聘說的那句話,在十一點餐和第二頓早餐之間畫出一條分隔線。很明顯,托爾金說的一天六餐,經過改寫變成了彼得.傑克森的一日七餐。這點《魔戒》粉絲注意到了,目前七餐的說法已被採納,成為正規版本。至於英國的十一點餐,學童則是喝半品脫牛奶,但人人皆知,這餐後來被柴契爾夫人廢除了。十一點餐也被拿來跟奧地利的Jause、德國的餐間餐,以及義大利小朋友中午前吃的零食「panino」做比較。

  以上是第二頓早餐比第一頓輕盈的例子。若早餐有兩頓,而第一頓較輕盈也算得上普遍。就我們所知,前述早餐吃得晚的旅人,出發前可能先用過「晨間淡啤酒」或「清洗口腔」。這就是阿特納奧斯在第一章清楚區別古希臘時期的兩餐,一是希臘人大清早的輕食akratisma,二是之後更飽實、接近午餐時間的ariston。另外又加上一小段喜劇對話,加強論點:「廚師在準備ariston。」「跟我去吃akratisma如何?」情境究竟如何我們不清楚,也可能只是開貪吃不節制的玩笑話:也許正常健康的古希臘人一天內不會兩餐都吃。

  在英屬印度,這頓一大早的輕盈早餐,就是「小早餐」(choti haziri),或「早茶」;葡萄牙工人展開工作前,這就是他們偶爾會吃的「matar-o-bicho」,意思是「殺蟲」;這也是山謬.約翰生記錄蘇格蘭人一早飲用的威士忌,以及根據喬治.博羅的觀察,西班牙漁夫會喝的「晨間淡啤酒」,接著在早上過一半後才吃大早餐(almuerzo)。墨西哥農夫也會在黎明時分吃一點麵包和一杯熱飲,上午十點才會吃芬妮.卡德隆形容的豐盛早餐(desayuno)。美國農夫會先吃「第一份小早餐」,例如土司和咖啡,等到首輪工作結束後,再吃第二份紮實的早餐。現代英國人在起床從事枯燥的日常工作前,不也喜歡先在床上享受一杯茶嗎?

  接著我要以早午餐來結束第二頓早餐的故事。早午餐直接否定了第二頓早餐的概念,人們在這頓遲來的早餐之前什麼都不會吃。早午餐的歷史可追溯至英國「沒規沒矩的一八九〇年代」。經過周六一夜狂歡,一些人發現周日早起不易,解決方案就是在周日正午前的早上,僅吃營養的一餐,而這餐正好又能結合早餐和午餐特性。早午餐的概念和名詞,首次在一八九五年短命的《獵人周報》解釋與使用,蓋.畢林傑寫道:

  「何不嘗試一種近正午的新用餐方式,先以茶或咖啡、橘子醬和其他早餐餐點開始,再慢慢吃更飽實的食物?省去周日早起的需要,早午餐讓周六夜狂歡的人日子更輕鬆愜意。」

  一八九六年八月號的《Punch》諷刺漫畫雜誌,恰到好處誇獎畢林傑這項偉大發明:「為了迎頭趕上流行腳步,我們現在得吃『早午餐』。這個合併詞用得真是太好了。」《Punch》匿名作者的文章有一大特色:這是蛋頭先生(Hummpty Dumpty)文章使用的合併詞裡,第一個不是路易斯.卡羅所創的。短短不到十年,早午餐的構想和名號已經跨越大西洋飄洋過海, 並且受到熱烈歡迎,更被人認定是一項美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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