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戰風暴

發稿時間:2015/06/27
迎戰風暴
迎戰風暴
作者|楊艾俐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日期|2015/01/16

  2008年5月20日,在總統馬英九邀請下,劉兆玄出任行政院院長,至2009年9月10日去職,共計478天。這478天確是關鍵,是台灣二次政黨輪替的起點,也開啟台海兩岸新頁。更關鍵的是,經歷台灣最大的天災(八八風災)與人禍(金融海嘯)。從本書可回顧、看出劉內閣當時許多關鍵性的決策,是如何穩定台灣社會與經濟,留下後續影響。跳脫當時政壇時空的紛擾,作者以資深新聞記者的專業,不只深入且生動呈現劉內閣的故事,更為台灣記錄了這段歷史。

文章節錄

《迎戰風暴:劉兆玄內閣的關鍵478天》

第十章 發放消費券──新春及時雨

  【場景一】:二○○九年二月春節期間,台中縣私立惠明學校校長賴弘毅收到一封信,厚厚的信封沉甸甸的,不像是一般的信件。他拆開一看,赫然發現是九張共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還有一張短短的信,信末的署名,竟是嘉義監獄受刑人。

  這位受刑人希望可以稍稍幫助盲童。因為金融海嘯,學校每個月平均有四百人停止認養,以每人每月五百元計算,學校慈善公益收入已短少了將近一百萬元,這九張消費券,在嚴寒的冬日,為惠明學校捎來了溫暖和關懷。

  【場景二】:南投縣國姓鄉有名女童,因父親病逝,必須靠七十多歲阿嬤做臨時工,養活她及兩歲的妹妹。因為阿嬤收入不穩定,徐小妹常繳不起營養午餐費,阿嬤拿到消費券後,得知消費券可以付營養午餐,非常高興,直說暫時不用擔心孫女沒飯吃了。

  消費券,是二○○九年在金融海嘯頂峰期政府想出的。因為靠外銷拉動經濟成長,在全世界遍地哀鴻之際,已不可行;擴大公共支出,也已有方案,力道似乎仍嫌不足,經建會提出發放消費券的主張。

  刺激民間消費最容易想到的方法是減稅、退稅和補助等。美國政府常把退稅或補助的支票寄給人民,但很多人拿到支票只是存入自己帳戶,不會去消費。而且在台灣一般人習慣用現金,不用支票,雖然補助的方法也可以發「商品折價券」、「食物券」或「補貼券」,但經建會提的是個很有創意的點子,行政院覺得可以推動。

  日本在九○年代曾有發放類似的券,例如在一九九八年十一月時,曾發放「地域振興券」給十五歲以下兒童和六十五歲以上老人及特定的社福對象每人兩萬日幣(約台幣六千六百元),總額高達六一九四億日幣(約台幣兩億元)。但後來發現對刺激消費不如預期,因為受者都是弱勢團體,很多人不敢花,有六八%的金額是儲蓄起來而不用於消費。

  民進黨聽到政府要發消費券,提出主張要直接發現金,但「現金」可能被存起來,還是沒有消費券好,因為消費券只有用於消費才是錢,不用掉只是一張紙。

  看起來是個小決策,但是任何公共事務都是個大決策,因為都用到人民的錢。發多少錢、發給誰、如何發?能不能達到刺激消費?可不可以幫助到人民?尤其是基層人民?縱觀起來,有下列問題。

問題一:消費券要排富嗎?

  消費券排不排富?富人還需要發消費券給他嗎?第一個問題頓時成為一大爭論點。十一月十三日行政院會中,便有人提出「排富」設計。財經官員認為,排富的好處,除了顧及社會公平正義,也可以樽節政府預算。但劉內閣更大的憂慮,在於政府對於「排富名單」毫無把握:排誰不排誰?要精算多少收入才能算富人?以及這樣做是否會大幅增加行政成本?

  原來,就在兩個月前,內政部執行政務委員協調規劃的「照顧近貧──工作所得補貼」方案(篩選了四十五萬個低薪資受助者,發放六個月工作所得補助),引發不少批評。有開賓士車領補貼、大老闆領救助的個案,雖是極少數,但在媒體的渲染下,政策被曲解成「救濟富人」。

  不管是內政部或財政部的資料庫,都無法精準掌握民眾的「工作所得」。

問題二:要發多少金額?

  既然要發,該發多少錢才夠達到社經效果?經建會同時試算了每人可拿兩千、三千、四千元等不同方案,計算總發放預算和可能的經濟效益。以台灣的家戶平均人口約三.一人,每人發放的金額約在三千元到四千元之間;計算每戶可領九千到一萬元。

  消息出來後,來自媒體和立法院的各種詢問電話,「如雪片般」湧入行政院。連馬英九總統所到之處,也頻頻被問到消費券何時發放,支持聲浪高漲,政策已箭在弦上。執政團隊此時又面臨了一個關鍵時刻:人民不能等待,此案不宜再多考慮。十七日晚上八時,邱正雄緊急召集薛香川祕書長、政務委員朱雲鵬、經建會主委陳添枝、內政部長廖了以、財政部長李述德、交通部長毛治國等人開會,敲定消費券細節。  

  當晚九點鐘,財經官員還在討論時,陳添枝的手機突然鈴聲大作。來電的人,正是劉院長。劉院長對陳添枝說:「主委,我已經想好了,就統統發吧!每個人都發三千六!過年嘛,討個好兆頭過年!」陳添枝反問劉兆玄:那富人也一起領嗎?」

  劉兆玄頓了頓說:「我已想過這個問題,有錢人花掉消費券也是增加消費啊,有錢人領了不想用掉,政府可以鼓勵他捐出去做公益,讓別人消費,一樣可以刺激景氣。」

  主持會議的邱正雄終於鬆了一口氣。主管有魄力,下面人就好做事。正如劉兆玄當下做出的三點決議:第一不排富,但富人可將消費券捐出給慈善團體,此舉目的是刺激經濟而非社會救助,也不是靠消費券來縮小貧富差距;第二每人發放三千六百元;第三發放時間點必須在農曆過年前。

  劉兆玄說,在那時,消費券發得太少、太晚都不合適。在非常時期,各國皆採取平常不會推出的做法,就是希望有效度過景氣危機。「只要經濟復甦,許多問題皆可隨之解決,危機處理做得太少、太晚,可能錯失振興景氣的機會,後果將更為嚴峻!」

  劉兆玄希望消費券「人人有獎」,連嬰兒也不例外。但究竟從哪天出生的嬰兒起算才符合公平正義?內政部也研議再三,最後公布「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並於四月三日以前辦妥出生登記者,皆可領取消費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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