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萬種走法

發稿時間:2016/01/23
八百萬種走法
八百萬種走法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譯者|祁怡瑋
出版社|漫遊者文化
出版日期|2016/01/05

  我們或許知道勞倫斯‧卜洛克是知名的推理小說家,但可能不知道他熱愛競走,並參加過無數馬拉松賽。39歲的某天他突然開始跑步,42歲參加競走馬拉松,1981年,他參加40場比賽,包括5場馬拉松。本書是他唯一自傳,他說:「就我而言,我發現要完成這本書,唯一的辦法便是任由它的每一個字都盡情自我耽溺。可以確定的是,這本書是我身為一名步行者的經驗紀錄;而這書本身如果是位步行者,那它就會是一位晃遊者及漫步者,並不急於衝到終點線,而且隨時可能踏上一條看起來很迷人的岔路。」

文章節錄

《八百萬種走法:一個小說家的步行人生》

第一章

  星期天的氣象預報是全天下雨。

  馬拉松就像美式足球賽,天氣不足以導致賽事取消,除非情況非同小可。颶風便有這等威力,但時間是二○○七年二月,懺悔星期二 過後的週末,還要幾個月才是颶風季。所以,星期天會下雨,而我們會做馬拉松選手在下雨時會做的事。我們會任憑風吹雨淋。

  我不介意淋濕。小時候,我母親向我保證過我不會融化。截至目前為止,她說的都沒錯,儘管一年前我一度起疑。

  那是在休士頓,二月的最後一個週末,我去參加一場二十四小時耐力賽,場地是熊溪公園裡一條兩英里長的環狀柏油路。比賽在早上七點展開,過了大約一小時,天上下起雨來,連下八小時左右才完全打住。有時是毛毛細雨,有時是傾盆大雨。但天上降下來的雨水事小,要命的是降下來之後的雨水。賽道排水不良,整趟路途有很多區塊都水深及踝。這讓我慢了下來,也讓我縮短了步伐,還把我的腳泡得亂七八糟,而且我可以告訴你,這對我的脾氣有害而無益。更有甚者,它搞得我大概比了十八個小時左右就半途而廢,留下六十四點二五英里的個人紀錄。雖然已經超越我上一次的二十四小時耐力賽,但也只多了一英里。如果地面乾燥,我不知道我可以在休士頓撐多久,但我還滿確定至少能再繞場幾圈的。

  所以,我不太期待紐奧良的賽事下雨,但無論晴雨,我都會出現。我不會融化。

  我太太,琳恩(Lynne),和我在星期五飛到紐奧良。

  (如果你願意,不妨注意一下在她名字前面和後面的逗號。這個句子沒有它們會比較流暢,但逗號之所以在那裡是有原因的。它們代表琳恩是我唯一一位太太。稍早我也提到我女兒艾咪,而且不必用兩個逗號把她框起來,因為她是我三個女兒之一。如果我只有一個女兒,我就會用這一組逗號。如果我沒把這一組逗號用在琳恩身上,你絕對有權利懷疑我犯了重婚罪。說來這是一種語言上的講究,就像假設語氣之類的東西,似乎主要是設計來供會講究的人自我感覺良好之用。我很樂意省略這些逗號,但我不想讓你覺得我不只有一個太太。一個就很多了。)

  她通常不會陪我去馬拉松──她有她的生活要過,就算我沒有──但她在紐奧良出生,始終對那裡深懷眷戀。前一年,我們就南下參加懺悔星期二馬拉松,並計畫要再來一次,只不過有一點不同;星期二她就會先回紐約,我則多留一個月,把一本書寫出來。那是一本我摸索了一年多還沒有進展的書,我很害怕面對它,但它讓我提心吊膽的程度絲毫不比這場馬拉松。

  三星期前,我去加州的杭亭頓海灘走了太平洋岸馬拉松。它在一個很美的濱海場地舉行,天氣好得不得了,我一路漫遊,不疾不徐。直到走了十六英里左右,腳前掌突然一陣劇痛,痛得我大有可能停下來,要不是這場比賽的路徑是要沿原路折返,我唯一能回旅館的方式就是繼續走下去。我的腳真的痛得滿厲害的,但我還是忍痛保持速度,就這樣又過了四、五英里,腳不痛了。我從不知道它為什麼不痛了,但話說回來,我也從不知道它為什麼會痛。我走完全程,拿到獎牌,吃了八到十顆柳丁和任何我找得到的東西,接著去我的房間沖澡,把腳抬起來休息。

  而我的腳狀況可不妙。賽程中給我惹麻煩的右腳,在會痛的地方什麼問題也沒有,至少我是看不出來。但小腳趾就問題大了,外層皮膚像脫手套似的剝了一層下來,連指甲也一起帶走了。並沒有很痛,而且我有自信少了那層皮也活得下去,少了那片指甲也沒差。

  話雖如此,那玩意兒都跟著我六十八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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