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

發稿時間:2017/02/11
五天
五天
作者|道格拉斯‧甘迺迪
譯者|葉佳怡
出版社|寶瓶文化
出版日期|2017/01/05

  這是一個所有曾外遇或「被」外遇的人都心有戚戚的故事。熱戀時轟轟烈烈,情逝時卻不見得能再回到舊有生活。《五天》裡的蘿拉面臨的,正是這樣一個沒有退路的抉擇。本書作者道格拉斯‧甘迺迪擅長把人推向極致的兩難,細膩的內心戲和巨大的情節轉折,在他筆下,「夢想」二字也有了新的定義。

文章節錄

《五天》

  而現在,我們為了尋找皮夾克走進一家高價潮店,看到李察對於皮夾克又愛又害怕,同時還得努力掩飾內心的緊張,我心想:他也是把太多渴求埋藏在心底的那種人。接著他看見了,在一間賣潮流軍用補給風衣物店內的陰暗角落,有一件一九四○年代的復古空軍夾克,黑色但帶有水洗棕色調(真的很有型),我發現他正在思考如何擺脫這件夾克的吸引力。

  「就是這件了。」我說。

  「家鄉的人會覺得我很怪。」

  「我在丹姆里斯柯塔也不會這樣穿,我也怕被指指點點。但總之你很快就要搬到波士頓了。」

  李察試穿了夾克,完全合身,但跟身上淡藍色的排釦襯衫顯然不搭。所以我走向堆了許多潮流工作衫的展示桌,心想他的身形應該穿L號,然後挑了件口袋上有金屬鈕釦的黑色上衣。

  「黑色?」李察在我攤開那件衣服時說,「會不會有點太過頭了?」

  「但和夾克很搭,如果再配上黑色牛仔褲就更好了。」

  「我這輩子從來不穿黑色。」

  「但一定很想吧,畢竟你很愛盧.里德之類的。」

  「我這個人太陰沉、太無聊了,配不上這麼……」

  「你是我遇過最有趣的人,上次遇到是……」

  我何時遇過這麼有趣的男人?

  「你人太好了。」他說。

  「實話實說而已。現在……你的腰圍和內接縫長?」

  「我會自己去買牛仔褲。」

  「不,我要幫你選,但你有否決權。」

  「三十四腰,這實在很丟臉……」

  「丹恩是三十六腰。內接縫長?」

  「三十二。但你真的覺得黑色牛仔褲可以搭配黑色上衣?」

  「怎麼了?怕自己看起來太酷嗎?」

  「或者太可笑。」

  「你先試穿,再告訴我看起來是否可笑。」

  我在一面牆上找到了展示牛仔褲的層架,選了一條尺寸適當的Levi's牛仔褲,交給李察,指了試衣間的方向。他準備去換上之前,我又問了他的鞋子尺寸。

  「十號半,但我真的覺得……」

  「要是你不喜歡,之後也不用那麼打扮,但至少試穿看看,好嗎?」

  在店內另一個貼了一次、二次大戰仿古募兵海報的角落,我找到了一雙黑色綁帶踝靴,皮質粗糙、有型,但不讓人感覺輕浮,而且剛好有李察的尺寸。我把靴子拿去試衣間,敲了李察拿了一堆新衣服後鑽進去的那扇隔間門,然後把靴子從底下的大縫隙塞進去。

  「這雙應該可以。」我說。

  「又是黑色。」裡面傳出聲音。

  「有什麼不好嗎?穿好後喊我。」

  一分鐘後,走出來的是個非常不同的男人。李察拿掉了那副即將被取代的眼鏡,再搭配上新衣服,效果實在驚人。牛仔褲、黑色工作服和黑色靴子完美地搭配在一起。皮夾克更是和這些衣著融為一體,只有可拆式的衣領毛皮有點太顯眼,讓他幾乎像是一九四○年代戰爭電影中那些在俄國前線打仗的士兵。不過除去這項細節,這套衣服還是非常適合他,而且讓他立刻年輕十歲,現在他甩掉了成本會計師的裝扮,擺脫了臉上無趣得如同飛航駕駛的橢圓鏡框,突然之間彷彿擁有了另一個身分。此刻的他,像是有點時髦又能享受中年的英文教授,而我站在他身邊,面向鏡子,看到的是一對非常時髦的都會伴侶時,我腦中想的全是:為什麼我這些年來要穿得那麼得體、壓抑?此外更令我感到焦躁的是意識到:唯一能讓我感到解放而舒適的……只有我自己。

  「噢……」李察看著鏡中的我們。

  「覺得如何?」

  「不壞。」

  「保守說法只會壞事。」

  「好吧,事實是:雖然害怕,但我喜歡這模樣。」

  「我也喜歡自己現在的樣子,但絕不會妄想穿成這樣走在丹姆里斯柯塔的緬因大街上。」

  「如果你以為我能若無其事地走在巴斯的街道上……」

  「我相信你可以的,也確信你的客戶和鄰居都能接受你的新風格。」

  「既然如此,你為什麼在家鄉不這麼穿?」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或許之後我會……只要能鼓足勇氣。」

  「我也是。」

  「你現在看起來完全不一樣了。」

  「你也比昨天看起來更美了。」

  我覺得自己臉紅了,同時意識到自己伸手與他十指交纏。我們沒有轉頭面對彼此,但緊張之情溢於言表,他的手也跟我一樣潮濕。不過他沒有把手抽開,而是握緊,然後我們看著鏡中兩人緊握雙手,樣子和二十四小時之前完全不同。

  「嘿,你們這樣子真好看。」

  開口的是其中一個店員,她的口氣有點古怪,臉上笑容意味深長,背後的潛台詞大約是:嘿,你們這樣子真好看……但你們跟我父母年紀一樣大,我總得擠出一些好聽話。我們立刻放開彼此的手,像一對被抓到做壞事的青少年。那女孩看見了,立刻自以為冷靜而幽默地說:

  「抱歉,我好像打斷你們了。」

  「你沒打斷什麼。」李察使用的是一種糾正對方的語調,然後再次握住我的手說:「我想把這身衣服直接穿走。」

  「沒問題,」她說,「你們決定後,我就把所有標籤剪掉,外套裡還有一個防盜設備得拿掉。」

  然後她離開了。

  「這下她無話可說了。」我笑著說。

  「我也有果斷的時候。為了證明這點,我打算將原本的衣服全丟進等一下第一個找到的慈善捐助箱。」

  現在輪到我緊握他的手。

  「這決定下得好。」

  這次我們四目相交。

  然後……

  叮。

  我的手機響了。那聲音代表有封簡訊等我開啟,接著罪惡感本能地湧上。我放開李察的手,猶豫是否要伸手拿電話,李察立刻察覺,也不想讓我為難。

  「我去找那個店員處理標籤。待會櫃台見。」

  李察去找店員了,我從包包內掏出手機,打開簡訊:

  車庫清空了。愛。丹恩。

  真不該把這該死的手機拿出來,一陣悔恨淹沒了我。我竟然和一個昨天才認識的男子那麼友好,為他買衣服,還和他牽手……

  噢,老天,我根本和十二歲的女孩沒兩樣。

  把臉埋入他的肩膀,他緊抱我直到啜泣平緩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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