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文學史

發稿時間:2018/02/23
同志文學史
同志文學史
作者|紀大偉
出版社|聯經出版
出版日期|2017/01/25

2017 Openbook好書獎-中文創作

評審推薦語/楊佳嫻(作家、清大中文系助理教授)

  紀大偉此書在研究方法的說明以及討論材料的選擇上,下足工夫,且論點新穎,視組構「以文學為基地的『文化史』」為寫作目的。他認為,與其拘泥在「同志文學」這個文類(genre),不如再擴大些,把「同志文學」視為領域(field)。如此,則那些對於同志的議論或誤解,無論出之以文學或非文學,不入「文類」,卻可以歸入「領域」來檢視,把社會現實、性別領域、性相、身分認同上的「駁雜」呈顯出來。以書中的話來說,就是「將『性』理解為參與成員複雜的『機制』,而不只是『性行為』的收納盒。」

  由於全書並不聚焦於讀者熟悉的「同志文學」大師或名著,又強調材料上的駁雜反而更能映照出現實,因此,必然有所取捨。討論已經太多的、不見得能再談出新意的,就略去或減省。這也讓《同志文學史》一書不至流於排排坐,大點名,也不是一般對於「文學史」想像的那樣,按年代,提出名單與書單,勾勒書寫特色,給個歷史地位。

  本書的貢獻,主要在方法和論點上出奇、突破,使我們能從更寬廣的視角來思考「同志文學」,且除了現╱隱身的政治,與毀╱護家大搏鬥之外,還能注意到其他左右同志的因素,比如「美國」,比如金錢,並與反共、現代性、解嚴等台灣文學史關鍵字對話。

        ——轉載自《Open Book閱讀誌》

文章節錄

《同志文學史:台灣的發明》

第一章 緒論:台灣的發明

一、本土文學的「同志現代性」

  《同志文學史》全書主張就寫在書名:同志文學史是台灣的發明。雖然宰制台灣的三大強國─中國、日本、美國─都曾經產出豐富的同志文學作品,但這三個強國並沒有提供「現成可用」的同志文學「史」範本(model)給台灣仿效。時期綿長、作品繁盛、作者眾多的「同志文學史」是無心插柳的台灣土產,見證了一種「立基於同志文學」的現代性(modernity)。

  我「暫時」將「同志文學」定義為「讓讀者感受到同性戀的文學」,並且將「同志文學史」定義為「立足於同志文學的公眾歷史」。我強調「暫時」定義,是因為定義總是隨著時空變化而變遷:我相信定義的工作不可能「一勞永逸」,而必須「多勞不逸」。在本書敘述歷史的過程中,我將持續微調多種字詞的定義。

  這部《同志文學史》只談台灣不談中國。讀者可能好奇:難道中國沒有同志文學史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許維賢教授的研究正好可以代替我解答這個問題。許維賢在中國境內長期考察「同志書寫」,出版《從豔史到性史:同志書寫與近當代中國的男性建構》。許維賢的書名點出,中國的同志書寫遭受現代性衝擊,出現斷層:舊中國的男色文學被歸為「豔史」,新中國的同志書寫則受到「性史」管轄。許維賢指出,在現代式性史稱霸的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直要到一九九○年代才開始出現公開發表的「男同性愛書寫」,但這些遲到的作家卻被中國主流文壇一直嚴重忽視至今。許維賢觀察的中共同志文學,跟我研究的台灣同志文學,享有截然不同的命運。稍後我將解釋,至少享有一甲子歷史的「同志文學」可以上溯到六○年代,「同志文學『史』」更可以上溯到五○年代。不像在中國,同志文學在台灣並沒有被文壇長期忽視;例如,白先勇《孽子》出版之際已經廣受文壇正視。《同志文學史》專心聚焦在現代性促生的台灣文學,並不談許維賢已經奮力試圖爬梳的中共同志書寫。中共建國以來的同志文學並沒有展現出讓台灣得以仿效的繁榮歷史。

  這部《同志文學史》的工作並非空前。在一九九○年代,「開心陽光出版社」(第一家專門出版同志主題書籍的台灣出版社)已經構思同志文學「史」的框架;在二○○五年,同志研究學者朱偉誠已經在他編選的《臺灣同志小說選》中,在導讀〈另類經典─臺灣同志文學(小說)史論〉為同志小說勾勒「簡史」。這兩者都屬於「編選同志文學」的浪潮:從《紫水晶:當代小說中的同性戀》的編者郭玉文以降,許多編者急於跟讀者公眾證明同志文學享有琳琅滿目的歷史,便紛紛推出同志文學選集。各種文選藉著展示同志文學的大觀園,向公眾證明了同志文學的歷史,才讓這部《同志文學史》有了得以立足的沃土。

  《同志文學史》也是一份「現代性」的報告。我所說的「同志現代性」(tongzhi modernity)是逆境求生的生命力,不斷和既定狀態(status quo,既有的國家、家庭、經濟處境等等)挑釁、纏鬥、協商,或是捉迷藏。我在這裡說的逆境主要來自於異性戀體制,既定狀態同樣也是被異性戀體制架構。至於我說的生命力,則被具體可見的文學(以及其他種種民眾行動)所體現。現代性的場域就是種種權力(powers)的競技場:簡而言之,逆境帶來由上而下的壓迫(強迫公眾吞下既定狀態),生命力則是由下而上的抵抗(拒絕無條件接受既定狀態)。至於逆境與生命力之間的複雜關係,我會在本書中慢慢細說。《同志文學史》研究的「同志現代性」,對應的現象就是「同志文學」。既然現代性的具體化現象都要奠基在物質基礎上,我所討論的同志現代性也在兩層的物質基礎立足:首先,同志現代性立足於文學;其次,這一種文學立足於現代中文報紙。除了報紙之外,各種書刊印刷品誠然也是國內文學的舞台,但這些印刷品的作者、編輯、出版人最初也幾乎都在報紙發跡。我在這裡提及的「文學」、「現代中文報紙」以及「現代中文」都是曾經耗費大量人力物力的物質基礎;如果在其他不重用文學的國度,如果在其他太貧窮(或是太富裕)的年代,人們未必願意硬著頭皮投資文學生產、報社創建,以及(統治者選定的)國語教育。例如,在二十一世紀,台灣不可能由奢入儉,像昔日一樣押寶在難以賺錢的文學和報紙。「同志現代性」這個詞的「同志」要怎麼定義,就根據「同志文學」的「同志」怎麼定義而定。「同志」該怎麼定義,取決於「文學」這個基礎在歷史洪流中的流變,也要取決於「現代中文報紙」這種「現代裝置」在歷史浪潮中的興衰。文學和報紙都是歷史中的變數而不是常數(試想,解嚴前的文學與報紙和二十一世紀的文學與報紙在美學、政治立場方方面面都截然不同),所以立足在文學和報紙上面的同志現代性也就持續變化,沒有定性。同志現代性這種新鮮奇觀布滿三種角力的痕跡:角力發生在「本土vs國外」之間、「壓制vs興盛」之間、「主流vs非主流」之間。我對於現代性的理解,受惠於哈佛大學教授王德威的專書《被壓抑的現代性:晚清小說新論》(Fin-de-siècle Splendor: Repressed Modernities of Late Qing Fiction, 1849-1911)。《被壓抑的現代性》為晚清小說仗義執言(也就是為曾經被邊緣化的晚清小說翻案),而《同志文學史》也企圖進行類似的翻案工作(也就是把歷史外頭的同志文學請入歷史之中)。王德威指出「被壓抑的現代性」有三個面向:一,在「舊」(中國)與「新」(西方)角力的陰影下,「文學傳統內生生不息的創造力」。二,「後晚清時期」(也就是「五四時期」)對於晚清文學、晚清文學史的「檢查及壓抑」。三,晚清時期與後晚清時期「種種不入(主)流的文藝實驗」。讀了《被壓抑的現代性》,我才拿捏到「同志現代性」的三個可能面向:一,「外國與本土的辯證」:呈現同志的本土文學領域遭受外國(尤其美國)符碼(signifiers)刺激,但是本土的力量也迅速改寫了外國符碼;二,「壓制與突圍的辯證」:戒嚴時期的國家機器壓制了多種言論自由,缺乏言論管道的公眾只能轉而訴諸看似較有言論自由的印刷品─印刷品順勢成為同志文學(以及其他非主流文學)得以「突圍」的舞台;三,「主流跟非主流的辯證」:這種辯證關係發生在同志文學的外部(在一般文學與同志文學之間),也發生在同志文學的內部(在「素質整齊」的純文學與「水準不齊」的俗文學之間)。這三個面向(也是三種辯證)的交集,就在於現代性的核心精神:即,挑戰既有秩序、求新求變的精神。

王德威說的「被壓抑的現代性」並不是指「晚清文學」本身,而是指晚清時期、後晚清時期(五四時期),以及跟後來的時期對於晚清文學的「回顧」。這種回顧行為就是《同志文學史》一再啟用的「後見之明」(hindsight)。這種回顧、後見之明,剛好應合了同志歷史研究者黑普林(David Halperin)的《如何做同性戀歷史》(How to Do the History of Homosexuality)這本書。該書強調同志的歷史並不是「理所當然地早就存在歷史中」、並不是「只是被動等著被人發掘全貌」;他認為,同志的歷史是「被做出來的」、被一代又一代的讀者和評論者以後見之明所「發明」並「補綴」而成。雖然黑普林在談「同志史」而不是「同志文學史」,他的說法還是影響我醞釀出「同志文學史是台灣的發明」的主張:同志文學史就是在台灣「做出來的」。

  我所談的發明,並不是一般口語中讓人引以為傲的「器物」,例如所謂的中國四大發明、中學生出國參加發明比賽的得獎作品。此外,「川味牛肉麵是台灣的發明(而不是四川的傳統)」、「中國餐廳在美國提供的幸運籤餅是美國的發明(而不是中國的傳統)」這一類挑戰常識的說法也饒富趣味,但這些發明畢竟還是器物。我談的發明不是「器物」,而是被視為「傳統」的「慣例」。

  我對「傳統就是發明」這種弔詭說法的理解,來自史學名家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他在〈傳統的發明〉(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這篇文章指出,許多被譽為歷史悠久的傳統都是隨著現代化進程出現的發明物。美國學者德賽(Gaurav Desai)在〈發明的發明〉(The Invention of Invention)這篇標題戲謔的文章指出,西方學界在一九八○年代起,開始出現「將傳統視為發明」的風氣:多虧質疑傳統聞名的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提出「東方主義」(Orientalism)的薩依德(Edward Said)、提倡解構的德希達(Jacques Derrida)等等「學界前輩」帶來思考刺激,八○年代的「學界晚輩」思考「觀念」、「傳統」的「被發明」、「被建構」。德賽發現,「非洲怎被發明」、「記憶怎麼被發明」、「原始社會,怎麼被發明」、「異性戀怎麼被發明」等等研究課題湧現,「東方主義」、「想像的共同體」看起來「沒有」凸顯發明的標題其實也都在研討各種傳統怎麼被發明。以上種種課題顯示,許多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歷史常數,如「非洲」和「記憶」,都是被發明出來的「慣例」、「慣用概念」。

剛才提及兩種發明:「口語中的發明」vs.「霍布斯邦所說的發明」,也就是「被歌頌的器物」vs.「被質疑的慣例」。這兩種發明的差別,主要在於各自發揮的「造神」vs.「除魅」效果。一旦民眾發現日常生活中的傳統其實是發明出來的慣例,就可能開始懷疑各種歷史常識是否可信,因而主動、被動捲入「除魅」的行動。例如,被執政者發明的「吳鳳」神話就是被除去的魅。然而,中國四大發明、學生發明家出國比賽這類「強調器物的情報」並不會鼓勵民眾「除魅」,反而可能將民 眾送入「造神」的隊伍:古文明的發明讓身為炎黃子孫的民眾驕傲,參加發明比賽的資優生被公眾當作「台灣之光」。

  但是我也要趕緊釐清,霍布斯邦指出的「發明/傳統」跟這部《同志文學史》的「發明/傳統」並不一樣。霍布斯邦指出的「發明/傳統」是由掌權者「由上而下」(由官方到民間)頒布給公眾的,而《同志文學史》指出的「發明/傳統」則是由公眾「由下而上」(由民間到官方)挑戰執政者的。霍布斯邦所說的「作為慣例的發明」可以左右歷史的詮釋,更可以擺布民眾的命運,經常被掌權者拿去濫用。但是,水可覆舟亦可載舟,《同志文學史》所指認的發明也可能被公眾搶過去制衡、抵抗掌權者。

雖然「同志文學史是台灣的發明」,但是我也要趕緊撲滅「台灣之光傲視全球」的錯覺。雖然我聚焦於「同志現代性」、「台灣」、「文學」這三者發生交集的結果(這個結果即「同志文學史」),但是這三者也常常沒有交集。下列三種可能性都已經成為受到國內外學界矚目的事實,不容否定:

  一,「同志現代性」可能與「文學」在一起,卻和「台灣」分開。也就是說,其他國家也可能享有立基於文學的同志現代性─台灣並沒有壟斷同志文學史這個發明。其他國家也可能自行打造它們的同志文學史;例如,馬來西亞華人作家許通元早就編選了《有志一同:馬華同志小說》,並在附錄的〈假設這是馬華同志小說史〉一文召喚「馬華同志文學史」。

  二,「同志現代性」可能與「台灣」在一起,卻和「文學」分開。在二十一世紀台灣,同志現代性早在文學以外的領域發光發熱:例如社會運動、夜生活、網路社群等等。同志文學的盛世畢竟只屬於某些特定的歷史時刻─這是一種歷史主義的看法(即,重視「歷史化」的看法)。既然同志文學的盛世只屬於某些時代,我就不可能樂觀聲稱「同志文學前景看好」─這種樂觀的誇言犯了「去歷史化」的謬誤。

  三,「同志現代性」可能和「台灣」分開,也和「文學」分開。例如,泰國的同志文化享譽全球,但是泰國耀眼的同志現代性顯然在於讓人瞠目的夜生活,卻不在於文學。綜觀國際學界出版品,我發現日本享有同志通俗文化史、美國享有同志運動史,而中國正在發展同志地下社團史。其他國家的同志現代性大可不必被文學定義、大可不必被文學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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