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盲目的愛

發稿時間:2018/09/14
如此盲目的愛
如此盲目的愛
作者|哈維爾‧馬利亞斯
譯者|蔡學娣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18/08/28

  西班牙當代最著名作家哈維爾,迄今所有作品已被翻譯成43種語言,55個國家,全球總銷量突破600萬冊。《如此盲目的愛》曾獲西班牙《國家報》年度最佳小說、美國「國家書評人獎」決選,是最受西方文壇推崇的作品。透過主人翁瑪麗亞的敘述,這段充滿瑕疵的意外戀情,開展成一個不間斷插入形而上思辨的懸疑之作,既激情又邏輯清晰,精采絕倫。

文章節錄

《如此盲目的愛》

第一部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米蓋爾.德思文或者德文內,也是他的妻子路易莎最後一次見到他。這不免有些奇怪,或許有失公平,因為畢竟她身分不一樣,是他的妻子,而我只是個陌生女人,從未與他交談過。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或者說知道時已經太遲,當時他的照片刊登在報紙上,身中數刀,衣衫凌亂,即使他在自己殘缺的意識裡還沒有死,卻也奄奄一息了,他的意識再也沒有恢復:他最後想到的應該是對方捅錯人,並且毫無緣由,也就是說,這事蠢透了,他被扎了一刀又一刀,刀刀要害,目的是要讓他從世界上消失,一刻也不耽擱。為什麼說「太遲」呢?我問自己。說真的,我不知道。只是每當有人去世,我們便會認為做什麼都晚了,一切都晚了──更不用說等他了,我們只能將他刪除。我們對於親友也是這樣,儘管更難接受。我們哀悼他們,無論走在大街上還是待在家裡,他們的形象總在我們腦海縈繞,很長一段時間,我們以為自己永遠不會習慣。但是從一開始──從他們離我們而去那一刻起──我們就知道,不應該再指望他們了,連最瑣碎的小事也是,哪怕一個普通的電話或者一句傻傻的問話(「我的車鑰匙掉在這裡嗎?」「今天孩子們幾點出門?」),不必抱任何希望了。無望就是無望了。事實上這很難理解,因為這意味的是肯定,雖然違反我們的本性:肯定某人不再來,不再說話,不再走動──哪怕靠近或者遠離一步,不再凝視我們,目光不再轉動。我不知道我們如何承受,如何從中恢復。我不知道當時光流逝,讓我們遠離了他們──他們早已靜止在那一刻,但我們是如何忘記的?

  我曾在很多個早晨見過他,聽到他的言談笑語,幾年來幾乎每個早晨都這樣,是清早,也不特別早,事實上我那時候上班經常遲到一會兒,為的就是有機會和那對夫婦共處片刻,不是和他──不要誤會我,而是和他們兩人,是他們兩人在我開始一天的工作之前,帶給我寧靜和快樂。他們幾乎成了一種必需。不,這個詞並不適用於帶給我們愉悅和安寧的人。或者說一種迷信,儘管也不合適:並非我相信如果不和他們共進早餐──我的意思是相隔一定距離,我的一天就會過得很糟;只不過哪天如果見不到他們,我的一天必定會在情緒低落、缺乏樂觀的狀態下開始。他們讓我看到的是一個有序的,如果你願意也可以說,是和諧的世界。或者說,極少有人看到的世界的一個微小的碎片,就像一切碎片或者生活,甚至是那種最公開的或者最無遮掩的生活。我不喜歡在沒有事先見到他們、欣賞過他們的情況下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數個小時,我不是偷窺,但極其小心,我最不希望的就是讓他們覺得不自在或者被打擾。把他們嚇跑不僅對我不利,也不可原諒。許多個日子,我很欣慰在清晨和他們呼吸同樣的空氣,或者成為整個風景的一部分──一個不被察覺的部分,直到他們分開,可能要等到下一餐,也許是晚餐,他們才會再見。我和他的妻子最後一次見到他的那天,他們沒能共進晚餐。甚至連午餐也沒有一起吃。她坐在餐館的一張桌子前等了他二十分鐘,雖然有點奇怪,但是並沒有擔心什麼,直到電話響起,她的世界走到盡頭,從此她沒有再等過他。

  第一天我就看出他們是夫妻,他將近五十歲,她則小幾歲,應該還不到四十。最美的事情莫過於看到他們在一起時多麼開心。在一個幾乎誰都了無興致,更沒有心情玩鬧嬉笑的時刻,看著他們倆卻說個不停,樂在其中,興奮不已,好像是剛剛遇見,甚至初相識似的,而不像一同出家門,把孩子們送到學校,不像在同一時間梳洗──也許就在同一個浴室,在同一張床上醒來,首先看到的是各自另一半大打折扣的形象,並且日復一日過了許多年。有幾次他們的孩子曾出現在他們身邊,女孩應該八歲了,男孩大概四歲,像極他的父親。

  他衣著優雅,略顯老派,但是絕不給人滑稽或者過時的感覺。我的意思是他總是衣著講究,搭配得宜,訂做的襯衫,昂貴但不張揚的領帶,西裝上衣口袋裡露出的方巾,袖釦,光亮的繫帶皮鞋──顏色為黑色或駝色,駝色只在春末配淺色西裝穿──精心護理過的雙手。儘管如此,他給人的印象,並不是自負的行政主管或者道地的公子哥,更像是他的教養不允許他穿成其他樣子出門,至少在工作日是不允許的:這類服飾穿在他身上顯得非常自然,好像是他的父親教育過他從某個年齡開始就該那樣穿著,不要被那些剛一誕生便已過時的時尚潮流以及衣著邋遢的時下風氣左右,它們沒有理由影響他。他如此傳統,我在他身上竟然連一個怪異的細節都不曾發現過。他無意彰顯自己,但是,在我經常看見他的那個咖啡館裡,甚至在我們這個粗枝大葉的城市裡,他終究顯得有些與眾不同。他性格裡的熱情大方,毋庸置疑,突顯他的率真,但不是粗魯無文(比如他對那些服務生都是彬彬有禮,以「您」相稱,帶著老式的親切,卻又不顯得造作):他時常爆出笑聲,幾乎無所顧忌,確實有些引人注目,但絕不讓人討厭。他很愛笑,縱情大笑中卻透著真誠和親切,但從不像諂媚或者逢迎附和,而像是對那些真正讓他覺得有趣的事情做出的回應,而令他覺得有趣的事情似乎很多。他是一位慷慨的男人,願意體驗各種令人發噱的情境,或是面對玩笑,至少是言辭上的玩笑,拍手叫好。主要可能是他的妻子令他發笑,有的人會在無意間讓我們笑,有她們在場就會帶來快樂,於是我們輕鬆就能展露笑容,只要看到她們,有她們做伴,聽她們說話就夠了,即使她們講的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甚至故意不停說些蠢話,語言平淡無味,也讓我們覺得有趣。他們倆似乎就是這樣;雖然明顯是夫妻,但是我從未發現他們刻意或者假意作出纏綿的舉動,就像某些共同生活多年的夫婦,洋洋得意炫耀他們依然多恩愛,將此當作一項功績,提升他們的價值,或者將夫妻恩愛做為美化自己的裝飾。他們更像是曖昧期間的男女,想要讓對方產生好感而取悅對方;可想見他們在結婚以前,甚至在成為情侶之前就已經非常欣賞、喜歡對方,不管事情最終如何演變,他們都會成為一對──相處不是出於夫妻義務,或者方便、習慣甚至忠誠。作為伴侶或者同伴,朋友、說話的人或同謀,堅信無論發生什麼或者出現什麼狀況,無論說什麼或者聽到什麼,如果是和別人一起,就會少了很多興趣或者樂趣。就像他離開她或者她離開他。他們之間有友情,且情比金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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