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中的人

發稿時間:2011/02/26
黑暗中的人
黑暗中的人
作者|保羅.奧斯特
譯者|韓良憶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11/01/17

  集詩人、小說家、劇作家、譯者、電影導演於一身的美國當代大師級作家保羅‧奧斯特,用他最擅長在「故事中還有另一個故事」的寫作手法,寫了小說《黑暗中的人》,充份展現他優秀的說故事人的魔力,書中藉主角之口敘說一個又一個彷彿連環般的戰爭悲劇,敘事技巧高明,在動人的故事中,批判了戰爭的不義與痛楚。

  「故事一」敘述七十幾歲、得過普立茲獎的書評家布里爾,老後行動不便,與失去男友陷入悲傷的孫女相依為命,他唯一的樂趣是編故事。「故事二」的主角是年輕魔術師布里克,一天醒來發現自己掉進坑洞,獲救後被告知捲入一場原本從未發生過的美國內戰。原來,布里克掉進一個與現實世界相似的平行世界,那個世界美國正在打內戰,內戰原因是有某個作家正在編織一個如此劇情的故事。

  也就是說,布里克掉進的是布里爾編織的故事裡。布里爾編故事是因為他與孫女都深陷於人生的哀傷中,無法自拔,只好靠編織故事來抒解痛苦。但痛苦最終無法抒解,於是布里爾在故事中,派了布里克殺掉「自己」,也就是殺掉那個「說故事的人」。

  故事中的故事,也像鏡中鏡,在真實與虛幻中,戰爭一樣殘酷地啃食人們的幸福,如果殺掉編故事的人能停止戰爭,問題倒是比較容易解決,但在真實的人類世界,問題往往複雜難解,只好向虛幻中尋求解脫,這也是當今網路線上遊戲深得人心的原因吧!

文章節錄

  我獨自在黑暗中,在這一片荒蕪的美國又一個白夜中,一面與又一次失眠搏鬥,一面在我的腦海中扭轉世界。我女兒和外孫女各自睡在樓上的臥房,她們倆也都形單影隻。我的獨生女蜜莉安四十七歲,這五年來都是孤枕而眠,而蜜莉安二十三歲的獨生女凱緹亞,原本跟一個名叫泰特斯.史摩的年輕人同床共枕,可是泰特斯死了,凱緹亞便懷抱著破碎的心獨自入睡。

  先是明亮的光芒,然後是黑暗。陽光從天空的各個角落傾灑而下,接踵而來的是黑漆漆的夜晚、沉默的星辰、撥動樹梢的風,凡此種種皆已成例行公事。我自從出院以來,已住在這屋子一年多了,蜜莉安堅持要我搬來這裡,起先只有我們父女倆,白天還有一位護士,蜜莉安上班時就由她來照顧我。過了三個月,由於凱緹亞突遭巨變,便從紐約的電影學校輟學,回到佛蒙特州家裡和母親同住。

  泰特斯的父母為他取名的範本是林布蘭的兒子,也就是畫中的小男孩,那戴著紅帽的金髮小孩,那愛作白日夢、看不懂功課的學童,這小男生長大成人後體弱多病,二十多歲便溘然長逝,就跟凱緹亞的泰特斯一樣。這是個命中注定有難的名字,應當要規定此名永世不得流傳。我時常想起泰特斯的死,那慘絕人寰的經過,他死時的景象,還有他的死對我哀慟的外孫女造成的種種影響,這徹底摧毀了她的世界,不過眼下我不想多談,我無法多談,我必須把這件事推到一旁,推得越遠越好。夜未央,我躺在床上,眼睛瞪著上方的一片黑暗,黝黑得連天花板都看不見,我開始回憶昨晚起頭的故事。怎麼也睡不著時,我就做這事,躺在床上對自己說故事。這些故事大概也算不上十分精采,不過只要我沉浸在故事中,就不會想到那些我寧可忘懷的事。然而,集中精神可不容易,到頭來,我的心思往往動不動就偏離我正想方設法要講的故事,飄移到那些我不願思及的事情上頭。我束手無策,一次又一次失敗,失敗的時候多,成功的時候少,可是這不表示我就沒有盡力。

  我把他放進一個坑洞,感覺起來是個不錯的開場,如此一來,故事接下來應當大有可為。把一個睡著的人放進坑洞,然後看他醒來想爬出去時會發生什麼事。我說的是地上一個很深的坑,有九或十呎深,挖成一個完美的圓形,泥土內壁垂直,土質扎實緊密,表面硬如陶瓦,說不定甚至硬如玻璃。換句話說,坑洞中的這個人睜開眼睛後將無法爬出坑洞。除非他有一組登山工具,好比說鐵鎚和金屬釘,抑或可以套在鄰近樹上的繩索,可是這人一樣工具也沒有,他一恢復意識,馬上就會明白自己陷入了什麼樣的困境。

  事情就如此這般地發生了,這人醒來,發覺自己仰天躺臥,注視著傍晚無雲的天空。他名叫歐文.布里克,對於自己何以置身此處毫無頭緒,對自己何以掉落在這圓筒般的洞中亦全無記憶,他估計這洞的直徑大約有十二呎。他坐直身子,訝然於自己竟穿著暗褐色粗毛料軍服。他頭上戴著便帽,腳上穿著一雙縫線手工優良結實的黑皮靴,鞋帶繫到腳踝以上,打了牢固的雙結,上衣的袖子各掛著兩條槓,顯示這件制服的主人軍階為下士。那個人也許是歐文.布里克,可是名叫歐文.布里克的這位洞中人,卻怎麼也不記得自己這輩子有哪段時光當過兵、打過仗。

  他想,自己八成是腦袋被人敲了一記,暫時失去記憶,因為除此之外,就沒有其他解釋了。然而當他用指尖觸摸頭皮,搜尋腫塊和傷口時,卻找不到有紅腫、切口或擦傷的痕跡,沒有跡象顯示他受到這類傷害。那是怎麼回事呢?難道他遭受了某種令人衰弱的創傷,讓腦子大部分失靈了嗎?或許吧。但除非與那個創傷相關的記憶突然湧現,否則他是沒辦法明白的。接著,他開始思考自己有沒有可能正睡在家裡的床舖上,陷入某個清晰到超自然地步的夢境中,這個夢是如此栩栩如生,如此強烈,以致夢與醒之間的界線都消弭於無形。如果真是這麼回事,那麼他只需睜開眼睛,跳下床,走進廚房煮早上的咖啡就行了。可是,你要怎麼睜開已經睜開的眼睛呢?他眨了幾下眼睛,天真地想,這樣搞不好可以打破魔咒,然而並沒有什麼需要打破的魔咒,眼前並未變出那張魔法床舖。

  一群椋鳥從上空飛掠而過,在他的視野內停留了五、六秒鐘,隨即又消失在暮色中。布里克站起來四下打量,看著看著,逐漸發覺褲子前左側的口袋鼓起,裡頭有東西。結果是個皮夾,他的皮夾。裡頭除了七十六美元外,還有紐約州駕照,持有人為歐文.布里克,生於一九七七年六月十二日。這證實了布里克本來就曉得的事:他是個年近三十的男人,住在皇后區的傑克森高地。他同時也知道自己娶了位名叫芙蘿拉的女人,過去七年來以表演魔術營生,藝名叫「查威羅大師」,多半在市內各地的兒童慶生會上表演。這些事實卻只讓情況更加撲朔迷離,如果他這麼確定自己是何許人,又怎會落到這個洞底,身上明明穿著下士軍服,全身上下卻沒有文件、名牌或軍方識別證來證明自己是軍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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