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電影

發稿時間:2012/03/24
說電影
說電影
作者|王正方
出版社|天下文化
出版日期|2012/01/13

  很多人迷電影,但資深影人王正方迷到幾乎放棄現有的一切,毅然決然轉行去拍電影,成為美國獨立電影導演,匆匆四十年過去。返回台灣定居後,仍對電影戀戀不捨,於是把對影劇的見聞與感觸,經常寫成文章,如今集結成《說電影》一書,與大家分享在他眼中「那個迷死人的玩意兒」的點點滴滴。

  作為電影人,王正方資歷特殊。台灣大學電機系畢業,留學美國取得電機博士,成為大學教授,就在明明可以獲得終身俸的前景下,他竟決定辭教職去拍電影,系主任勸他利用寒暑假拍攝就好了,他回說「世上有兼任教師,沒有兼任導演」,可見他對電影的熱情癡迷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王正方算是有電影天份!對電影的記憶力特別好,凡是看過的電影都記得,但在紐約闖蕩二、三十年,拍過幾部藝術電影,在一般人眼中不算大導演。書中文章寫他對認識的一些電影人的回憶以及他參與過的電影人事,不是寫電影歷史,只是像聊天一樣,娓娓道來,相當有趣。

  例如寫李安,從李太太很不擅長做菜寫起,李安不敢批評,有一次忍不住抱怨能把上好的食材做到這麼難吃,還真是要有天份。提到像馬丁‧史科西斯這樣的好萊塢大導演,以及中國新電影運動的第四、五代導演,也都是用聊天的口氣。從影迷與影人雙重角度,輕鬆談笑中仍見深刻,雖然是漫談,但喜歡電影的人知道他說什麼,一般人聽他窮聊,還是趣味無窮。

文章節錄

《說電影:那個迷死人的玩意兒》

史科西斯的東山再起

  我認識大導演史科西斯(Martin Scorsese)的那一年,他正在倒楣。剛剛拍完「喜劇之王」,勞勃•狄尼洛、傑瑞•路易斯主演,公司遲遲不發行。他提的新案子「基督的最後誘惑」,派拉蒙公司將它擱在一邊不做決定,又在決定開機的前夕撤資。於是史大導情緒異常低落,快得憂鬱症了。

  北京某單位舉辦國際電影研討會,委託我們邀請美國知名導演,史科西斯當然是首選人物,我貿然去接觸,沒想到他一口答應。可能是他在家中無事頗久,快要憋瘋了吧!兩個多星期和他旅行、相處,去了北京、香港,回紐約之後也不時聯繫。

  這老哥的身材短小,那時還留著濃密的絡腮鬍子,雙目有如探照燈,不停的搜索照看。思路快捷敏銳,講話飛快,一分鐘能吐出數百個字,點子多到令人喘不過氣起來。性子當然屬於急躁型,不能忍耐跟不上他談話速度的人。情緒變化大,脾氣一下子能上來。

  我陪他去香港參加香港電影節,下飛機取了行李出關,主辦單位的接待人員沒出現,足足等了二十分鐘。大導演臭著一張臉說:「夠了,我們去買回紐約的票吧!」

  這還得了!那次香港電影節的開幕片是「喜劇之王」,敦請史科西斯大導演隨片登臺,他是那年香港電影節的頭牌號召。我百般勸阻,他卻愈說愈氣,拖著行李往前走。那兒敢阻攔,欺侮他是初次來香港,故意帶著他在機場繞,走了一圈又回到原點,幸好接機的那位寶貝已經出現了。在記者會上看到當地記者對他如許崇拜,便又精神抖擻口若懸河起來。

  和他熟了之後,反而覺得他這種性格滿好相處的。直腸子、性情中人、愛憎分明、不拐彎抹角、永遠散發著強烈的情感和熱誠。他是天生的電影動物,一談起電影就興高采烈,滔滔不絕,腹中像是有一整套美國歐洲電影百科全書,不用問他,那兒就自動開講。自幼患了氣喘症,不能和其他孩子們在運動場上爭高下,他告訴我他曾經痛恨所有的運動(他最好的作品是那部關於拳擊運動員的電影:「蠻牛」)。電影是他的最愛,一有機會就泡在電影院裡,看所有能看到的片子,又經常去圖書館查資料,看老片子。此人的記憶力極為驚人,只要提起某部電影來,他就嘰里咕嚕的說出這部電影的演員、編劇、導演是什麼人、拍攝的前前後後、八卦、趣聞軼事、來龍去脈。

  當然,他對中國、香港的電影不熟悉,在大陸看片子,我經常做現場翻譯,有時中方會禮貌的問大導演這部電影某一部分的創意如何,他卻板著臉回答:也不怎麼樣。當場常常就變得很窘,怎麼這麼不給面子。私下裡他告訴我說,那幾個鏡頭涉嫌抄襲,太像某部電影中的某一段了。

  上帝打造這個人的本意很明確,就是要他來當電影導演的,若當不上導演他的生命就毫無意義了。他的導演之路算是滿順遂的,畢業之後做過剪接工作,拍過幾部小片子。B級片之王羅傑•柯爾曼(Roger Coreman)給他一個機會,替一部拍了一部分的影片收尾,一年之内完成,然後他就有了商業導演的資歷。名導演約翰•卡薩維蒂(John Cassavetes)十分欣賞老史的才華,但看了這部B級片就說:「你耗費了一年寶貴的生命,弄出一坨屎來。」他深受刺激,籌資五十萬,拍出一部自編自導令影壇震驚的電影:「殘酷大街」。紐約的影評人說:「史科西斯以勝利者的姿態跨入影壇。」往後的十年一帆風順,好萊塢的片約不斷,呼風喚雨,拍出「計程車司機」、「蠻牛」等名作,轟動全世界,他是當代美國深具影響力的大導演,才四十歲出頭,算得上功成名就了吧!

  現在又是怎麼一回事呢?為什麼好萊塢不找他了?在紐約小義大利城的餐館狂吃之後,喝著味道類似白乾兒的義大利飯後酒,偶爾不小心透露了一二。他認為是剛好碰上大公司換高級主管,新任總裁要證明前任的決策錯誤,往往就拿知名導演開刀,時運不濟自己撞上了。

  「喜劇之王」是另一部史大導演和勞勃•狄尼洛的黃金組合,特請老牌諧星傑瑞•路易斯演片中要角。情節和「計程車司機」、「蠻牛」有相似之處,就有位影評人說,狄尼洛在這部影片裡,像是沒戴拳擊手套的蠻牛。狄尼洛演一名粉絲,仰慕喜劇明星路易斯,一路尾隨跟蹤,最後愈閙愈大,將路易斯綁票。本片著重於描繪現代都市居民的病態心理和行為,沒有愛情,也無暴力和大場面。指望就以大牌明星、大導演的名氣來吸引觀衆,所以這部片子的行銷就有一定的困難。史、狄組合紅透了半邊天,他們拿到的預算很高,據説是兩千萬美元,後來又追加了些。在當時這近乎天文數字,怎麼花的完?馬丁和勞勃這兩位老夥伴,在劇組中痛快的耍將起來。

  老史說,他們做了不少實驗性的拍攝。將攝影機的速度調到每秒三十六格,(正常速度是二十四格),拍大特寫,臉部表情就變得很微妙。但是這類鏡頭剪接起來煞費功夫,成功率也低。還有其他實驗性的拍攝,有的拍出來是一片漆黑,完全不能用。他們的生活作息顛倒,花天酒地,每天早上起不來。拍戲不按照通告辦,導演和男主角到了現場(多數會遲到),拍一兩個鏡頭,狄尼洛就說:「今天我不在這個狀況内,不要拍這場戯吧!」於是改通告,換場景,一切重新安排。老史告訴我,最認真的是路易斯,他每天準時到場,化好妝在卡車上等著。我們叫他「專業先生」。

  實際情況比老史告訴我的糟多了,在一份舊雜誌上讀到傑瑞•路易斯寫的連載文章,細説他拍「喜劇之王」的痛苦經歷。文章痛批狄史二人組,不遵守職業規範,在現場隨心所欲的亂整,害得大家疲於奔命。他和導演甚少溝通,狄尼洛目中無人,根本看不起他。曾經有整整一個星期,路易斯接到通告,就依時到現場準備,在化妝車枯坐一天,五天下來硬是沒有拍他的一個鏡頭。

  傑瑞•路易斯是美國電影界的前輩,他和狄恩•馬汀搭檔演出的多部喜劇,受到全世界的觀衆歡迎。狄尼洛拿過奧斯卡男主角金像獎,自命是演技派的翹楚,大概很看不上在鏡頭前擠眉弄眼的搞笑演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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