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美德

發稿時間:2012/06/02
自私的美德
自私的美德
作者|安.蘭德
譯者|焦曉菊
出版社|左岸文化
出版日期|2012/05/10

  在全球金融風暴發生後,歐巴馬當選美國總統,主張擴大社會福利公共支出以援助弱勢。這種維持大政府的路線,引起右派人士不滿,他們認為政府應盡量開放市場自由競爭與淘汰,獎勵努力、創新、具競爭力的人,左右論戰再度掀起。

  《自私的美德》是西方思想史右派經典著作,俄裔美籍的安‧蘭德,正是半世紀以來西方思想史右派的重要精神領袖,一九○五年出生,一九四○、五○年代嶄露頭角,推出多部重量級作品,小說《阿特拉斯聳聳肩》被評為繼《聖經》後,對美國人影響最大的書。

  本書藉由將自私視為美德的奇特書名,引起大家質疑、探討與思考「自私」的真諦。一般來說,「自私」這個詞是負面的,但作者提醒,根據詞典定義,自私就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不含道德評價,也未說明只關心自己的利益到底是善是惡?作者從這裡引出本書的重要主張,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的理性、私利而行動,人必須自私,才能活得更有意義。並不是說不必幫助別人,而是如果助人能夠滿足自己,不論是純粹的快樂或有其他利益考量,就可當作一種自私的行為。

  這樣的主張,作者稱為客觀主義,即強調人為自己而活,不為實現別人的目標而活。換言之,人不應為了別人而犧牲自己,也不能為自己而犧牲他人,因為犧牲他人的結果往往也會讓自己受傷。試圖釐清許多與自私相關的概念,並希望藉此提醒,只有正視自己的信念並忠於自己的價值,才能尊重他人。

文章節錄

導言

  本書的題目也許會引出下面的提問:「你為什麼要用『自私』一詞來表示善良的性格?這個詞彙讓那麼多人反感,他們對該詞彙的理解並不是你想表達的意思。」我偶爾會聽到這樣的問題。

  我的回答是:「為了讓你們害怕這個詞彙。」

  有些人感覺到這個詞彙隱含道德卑劣,但卻不提出質疑。還有些人不能理解我使用該詞彙的真實原因,也無法確定其中涉及的複雜道德問題。對於這些人,我將給出更明確的答案。

  這並不僅僅是語義上的問題,也不僅僅是個人的選擇。人們對「自私」一詞的理解是錯的,他們用各種舊觀念來理解這個詞,這是在邏輯上嚴重的錯誤。與其他任何因素相比,這種錯誤理解更加造成人類道德發展停滯不前。

  在一般用法中,自私一詞是罪惡的同義詞,它喚起的形象是一個殘忍的惡棍,踏著成堆的屍體來實現自己的目的,他關心的不是鮮活的生命,僅僅是想滿足一時衝動、沒頭沒腦的靈感。

  然而,詞典對自私一詞的定義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這才是自私的準確含義。

  自私的概念並不包含道德評價,它並沒有說明只關心自己的利益是善還是惡,也沒有說明現實利益是由什麼構成。回答這兩個問題是倫理學的任務。

  利他主義倫理學創造出惡棍的形象作為上述問題的答案,旨在讓人們接受兩種違反人性的信條:一、任何關心自己利益的行為都是罪惡,不管這些利益是什麼;二、這個惡棍的行為事實上只對他自己有利(利他主義命令人們為了鄰人而放棄這種利益)。

  要了解利他主義的本質、後果以及它犯下的道德腐敗罪行,我建議你們參考《阿特拉斯聳聳肩》——或者當今任何一個報紙頭條。此處我們要關切的是,利他主義為何在倫理學理論上站不住腳。

  利他主義將兩個道德問題混為一談:一、什麼是價值?二、誰應該成為價值的受益者?利他主義偷樑換柱地用第二個問題取代了第一個,逃避了定義道德價值的任務。事實上,這樣一來就使得人們失去了道德指引。

  利他主義聲稱,為他人的利益而採取任何行動都是善,為自己的利益而採取任何行動都是惡。因此,誰是行動的受益者就成為道德價值的唯一標準——只要受益者是自己之外的任何人,任何事就都可以接受。

  就這樣,在各種利他主義理論體系之下,駭人聽聞的道德敗壞、長期的不公、怪異的雙重標準以及無法解決的衝突和矛盾,便在整個歷史進程中成為人類交往和整個社會的特徵。

  看看當今所謂的道德判斷有多麼下流吧!一位創造財富的工業家和一個搶劫銀行的惡棍被視為同樣不道德,因為他們都是為了自己「自私」的利益而追求財富。有兩個年輕人,一個為了養活父母而放棄自己的職業,並且再也沒有獲得比雜貨店店員更高更好的職位了;另一個則在極度痛苦的奮鬥之後,實現了他的個人抱負。但人們卻認為前者在道德上高於後者。一個獨裁者被看作是道德君子,因為他犯下不可告人的暴行是為了「造福人民」,而不是為了他自己。

  看看這種道德受益者標準對一個人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他學到的第一個教訓是:道德是他的敵人。除了損失,他從中一無所獲;他能期望得到的一切,就是自己造成的損失、自己造成的痛苦、不可理喻的責任以及令人虛弱的陰沉氣氛。他或許希望人們會偶爾為了他的利益而犧牲他們自己,就像他在不情願下為了他們的利益而犧牲自己一樣。不過他知道,這種關係將帶來互相憎恨,而不是彼此愉悅。因此,從道德上說,他們對價值的追求就像是交換彼此不需要而又不想要的聖誕禮物,誰也不能購買自己需要且由自己選擇的禮物,因為這在道德上都是不允許的。除了他努力採取某些自我犧牲行動的時候外,他不具有任何道德價值:道德毫不在意這樣的人,對於他生活中至關重要的問題,道德也不給予任何指引。他個人的、私密的、「自私的」生活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要麼被視為罪惡,或者頂多被視為與道德無關。

  由於大自然沒有提供人類得以自動生存的方式,由於人類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努力來養活自己,因此,如果關心自己的利益是罪惡,那麼這就意味著人類渴求生存的欲望是罪惡——照此說來,人的生活也是罪惡。再沒有比這更邪惡的學說了。

  然而,若把工業家等同於劫匪,其中就暗示了利他主義的邏輯。一個人在生產中追求私利,另一個人在搶劫中追求私利,這二者在道德上根本是不同的。劫匪的罪惡不在於他追求自己的私利,而在於他視為的私利是什麼;他的罪惡不在於他追求自己的價值,而在於他選擇什麼樣的價值;不在於他想生活下去,而在於他選擇了較不文明的生活(參看「客觀主義倫理學」)。

  我說的「自私」確實不是傳統上的含義,我也對利他主義表達最強烈的控訴:利他主義不允許人自重、自立——不允許人靠自己的努力支撐生活,反而非要犧牲自己或他人;利他主義只允許人成為獻祭的動物或是從獻祭中獲利的投機者,也就是成為受害者或是寄生蟲,它不允許人類彼此仁愛共存,它不允許公正存在。

  大多數人的生命都是這種憤世嫉俗和內疚情緒的醜惡混合體,如果不知道出現這種混合體的原因,那麼這就是原因:憤世嫉俗是因為他們既不實踐也不接受利他主義道德,內疚則是因為他們不敢拒絕利他主義道德。

  要反抗如此具有毀滅性的罪惡,就不得不反抗其基本前提。要救贖人類和道德,就不得不重新建立「自私」的概念。

  第一步就是要維護人的道德生存權——也就是:承認人需要一種道德準則來引導其生命歷程,實現生活目標。

  若想簡明扼要地瞭解理性道德的本質和正當性,請參看我後面關於「客觀主義倫理學」的文章。明白了人需要道德準則的原因,你也就會明白:道德的目的是闡釋適合於人類的價值和利益;人關心自己的利益,這是道德生存的本質;人必須受益於自己的道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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