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齡社會

發稿時間:2012/09/22
逆齡社會
逆齡社會
作者|凱瑟琳‧梅爾
譯者|顧淑馨
出版社|天下雜誌
出版日期|2012/09/01

  這本書的英文名為Amortality,非常有趣,現在真的是living agelessly,生理年齡只有在法律上有效,國家強迫你屆齡退休,把位子空出來給年輕人,但是法律無法控制你的心理年齡,現在人越活越長,從退休到死亡的這二、三十年仍是自己發揮的空間。

文章節錄

「逆齡族」的定義

  處於年齡混淆的新世紀,社會大眾對年齡的定義不但變得模糊,不受年齡束縛者人數眾多,而且迅速增長中,也讓原本的界線變得更加寬鬆。他們不會考慮年齡所帶來的限制,因為這種想法對他們沒有什麼意義。他們不會以必然的老死來規劃人生,寧可忽略這些事,不斷追求理想、嘗試新商品、渴望婚姻和後代、嚮往學習,並樂在工作。換言之,人生所有選項都是開放的,從年輕到年老均可自由選擇。這些人是「逆齡族」(amortals),本書針對這群新人類深入剖析。

  理查德.弗林特(Richard Flint)四十七歲便離開人世。一種叫小腦運動失調的退化性病變,把這個生命力最強的人,束縛在衰弱沒反應的肉體內,我們以為那只會發生在很老很老的人身上。朋友們在他的追思會上憶起,能夠跟他在如此短暫的時空中相遇,是多麼地幸運。理查德是逆齡族的最佳代表,在他失去說話能力前,經常把這句話掛在嘴邊,以反駁任何打斷他的人:「我以百分百的權威這麼說,因為這些話是我邊想邊說出來的。」同樣地,我用相同態度來表示立場,我最早定義逆齡族的概念,起源於我替《時代》雜誌做的封面故事〈十個正在改變世界的觀念〉(10 Ideas Changing the World Right Now)。我解釋逆齡族的特徵,就是「從青少年到死亡為止,始終以相同的方式和步調過生活,做著差不多的事,消費差不多的東西。」

  我提出這個名稱(amortality)──當然這現象非我發明,許多讀者對它一見如故,興奮地寫信告訴我們:「終於有一個適合我的分類了。」雖然有位記者覺得那篇報導只是道出明顯事實──的確,如果你懂得看的話,這個社會現象非常明顯──但當時仍未被普遍討論,大家了解的並不多。世俗觀點還是認定,人生由既定階段構成,有一定的前進方向,每到某個年齡就會進入下個固定階段。舉例來說,美國作家蓋兒‧希伊(Gail Sheehy)花了數十年的時間,研究成年期各階段的劃分。一九七六年她的暢銷書《人生變遷》,運用海底世界的意象,來形容進入每個新階段的改變,會使人變得脆弱,但那是為了準備成長。她說:「龍蝦的硬殼用來保護身體,但每次身體要長大,就得擺脫外殼的束縛。」

  已達耳順之年的大衛‧巴提斯康(David Battiscombe),原本是貝斯手,後來轉任律師,也有類似看法:

  如果有人告訴我,明天我得停止執業去做別的事,我也不會擔心。因為無論我何時停業,一定會開始做別的事,可能是跟現在完全不同的事。我不知道自己會做什麼,但我發現改變能讓我恢復活力。秉持改變的原則,我贊成毛主席的不斷革命論。就像伍迪‧艾倫用過的死鯊魚比喻,人不能停滯不動,那是死亡之吻。鯊魚要是停止游動,就會死。

  二○○九年,巴提斯康開始練跑步,計劃參加二○一一年的倫敦馬拉松,那時再過幾個月他就六十歲了。其他逆齡族可能用別種「馬拉松」來記念六十歲的里程碑,諸如興高采烈地飲酒作樂,把自己搞得像嬰兒般哇哇叫和嘔吐等。這兩種行為是嬰兒潮世代的通病,這個世代很明顯一直在挑戰年齡成見。戰後大量出生的嬰兒潮,有嬉皮、反文化人士及髮型怪異的龐克族,他們絕對想不到有天醒來發現,自己會被當初創造出來的年輕掛帥文化給邊緣化。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二○○八年為妻子希拉蕊輔選時,曾為壓抑憤怒而發出不快的聲響。這位自由世界的前領袖似乎沒準備好褪下光環,進入支持者的角色。並非所有嬰兒潮世代的成員,都注意到自己的處境。逆齡族較常顯現的不是對年齡的意識增強,而是對其視而不見。巴提斯康跑步,並非刻意為了跟老去的年華競賽,只是剛好到六十歲時發現了新嗜好,而這個嗜好正好符合他競爭心強的本性。有些嬰兒潮成員跟年輕人為伍想否定自己的年齡,但有些只是沒注意到年齡的差距;有些嬰兒潮成員刻意穿得很年輕,但很多只是沒想過要隨著年齡調整穿衣風格。「逆齡」的風潮也不限於嬰兒潮世代,雖然這種現象在他們身上十分普遍,但它已經越過引爆點,正以比諾羅病毒還快的速度,出現在每個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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