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改革的歧路

發稿時間:2013/02/02
中國改革的歧路
中國改革的歧路
作者|朱嘉明
出版社|聯經
出版日期|2013/01/21

  身為中共建政後出生的第一代,朱嘉明成長過程歷經文革、參與改革開放、六四事件,1989年流亡海外後取得企管碩士、創業經商,現為經濟學者。他長期苦思中國改革的難題並著述,尤其點出社會財富分配嚴重不公平等八大現實問題,顯示中國改革偏向了歧路。本書收錄他的三篇文章,縱貫全局的分析建言,希望為中國的改革找出以最低歷史成本換取最大歷史進步的轉型方向,盡其知識份子的責任。

文章節錄

關於壟斷國有企業

  1949 年之後,伴隨私有制被消滅,中國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兩種公有制企業形式。全民所有制企業就是國有企業。1970年代末初始改革的目標之一是實現「政企分離」,擴大企業自主權,推動企業加入市場競爭。與此同時,各類中小型民營企業得到政府的扶植,經歷了短暫的「黃金」 時期。但是,1990年代以後,中國再次回歸對國有經濟的依賴和培育,市場基本中止了正常發育和成長,加之政府設置越來越多的障礙,以及國有企業強化對資本、原材料、能源,以及市場的壟斷,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全面進入被限制、被壓抑和日益萎縮的狀態,成為了國有企業的附庸。至2000年前後,壟斷的國有企業和國有企業的壟斷,導致了中國企業結構進入嚴重的單一化和畸形化狀態。不論是企業組織,還是企業行為,都以國有企業為標準,以極少數中央企業為馬首是瞻,地方政府所屬企業跟進。嚴格地說,中國從來沒有發生過「國進民退」,因為根本沒有過「民進國退」。以下是國有企業的若干基本特徵:

  第一,國有企業的行業和部門壟斷。以中央企業為主,完成了對重要行業的壟斷經營。包括公共供水、能源、金融業、保險業、石油業、礦業、能源、通信、航空、鐵路、公路。其間,企業數量減少,但是,其平均規模、市場地位和壟斷能力急遽增強。中央企業是國有企業的核心,而能源和通信業的中央企業,又構成了中央企業的核心。例如,在成品油市場,雖然零售商很多,但是,中石油和中石化這兩家大型國企控制了產業鏈;電信市場,產業鏈較長、市場主體很大,但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家公司幾乎瓜分了全部基礎電信服務市場;國家電網公司改變原本「廠網分離,主輔分離,輸配分離」的反壟斷政策,實現了對電力工業的徹底壟斷。因為實現了行業和部門的壟斷,為實現有效控制金融市場、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和主要產品市場的份額,提供了堅實基礎。同時,以行業壟斷為基礎,通過聯合的管理控制,聯合的股權控制,各個行業的「龍頭老大」之間構建壟斷聯盟,通過壟斷協議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控制定價權,比較常見的具有串謀定價性質的是大型國企的固定價,共用壟斷利潤收益。例如,中石油和中石化憑藉政策優惠和石油開採煉製權壟斷,長期操縱價格。國有企業之所以長期維持超額利潤,除了可以實行壟斷價格之外,還可以尋求減低稅負,減少分紅比例等特權,降低成本。不僅如此,國有企業憑藉壟斷資本優勢,建立無孔不入的壟斷資本網絡,正在進入一切有較大利潤空間的行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農業、零售業、旅遊業和餐飲業,有的大型國有鋼鐵企業開始大規模投資養豬業。在這樣的過程中,一方面,私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被排斥出越來越多的行業,其生存空間日益狹小,另一方面,更多產業部門的進入門檻成本迅速提高,只有壟斷國有企業具有相應的資本實力。

  第二,政府和國有大型企業的「結盟」。政府對國有企業的扶植,可謂不遺餘力,將公共財政資源轉移到國有企業;給與稅收的超國民待遇,使其少交或不交資源租金;進出口免稅、管制推遲和豁免,限制國外競爭;實行「金融壓迫」政策;通過銀行擁有大量存款,以及金融當局擁有制定存貸利率和選擇貸款目標等權力,提供低於市場水準的優惠貸款和成本低廉的融資服務;給虧損企業注資和補償;排斥或限制民營資本和其他競爭者,保護國有企業高額利潤。特別是,在國家的支持下,大型國有公司正在大面積地演變成跨國公司,享受資本主義大公司和中國特色的國有企業的雙重「好處」,其財力之膨脹,如同宇宙大爆炸那樣不可遏止。伴隨政府對經濟資源控制規模和國有企業財富的擴張,政府和國有企業成為聯盟,共同創造、維護和分享財富的結構。國有企業領導同時具有行政級別,可以按級別與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互調。政府和國有企業精英互為代理人,保證政府行政權力和大公司經營權一體化,形成利益相互輸送的穩定機制。

  第三,全民喪失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按照法理,一切國有企業為全民所有。人民委託國家行使其所有權。國有企業所得屬於國民,國家可以用於再投資,也可以用於全民的基本福利。但是,在過去的二十年間,由於沒有民主制度的制衡和監督,加之資訊嚴重不對稱,官僚和國有企業高管不僅獲得了對國有企業的控制權,而且利用多種手段將本來屬於全民的權益轉歸自己,成為事實上的所有者。全民對國有企業的所有權不過是一種名義,是一種虛幻。國民被排除出參與分享國有企業所獲得的豐厚紅利。長期以來,相當數量的國有企業由於管理制度不完善,創新能力不足,監管缺位或不到位,如果以淨資產收益率、人均利潤水準、勞動生產率和資產周轉率等指標加以衡量,其經濟效益普遍低於民營企業。但是,這並沒有妨礙國有企業享有壟斷超額利潤,以及對壟斷超額利潤的不合理分配。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的個人收入和福利遠高於社會平均水準,成為社會分配不公和貧富懸殊的突出表現。例如,石油、電力、電信、煙草等壟斷行業的員工人數不足全國職工人數的10%,其所得卻相當於全國職工工資總額的50% 以上,或者說,這幾個壟斷行業的平均工資和福利數倍於其他行業。國有企業領導除了天價年薪還有支配大量資源的權利。

  中國的壟斷國有企業現象,不僅讓人們看到計畫經濟時代國有企業的經濟特權傳統,還讓人們聯想到美國建國初期那種政府和公司的緊密關係,在重商主義影響下,從公司創立目的、公司運營到公司資本構成,都需要和政府權力相結合,需要體現政府意願,甚至不乏官商「混合企業」。特別是,隨著中國和世界經濟的接軌,中國的壟斷國有企業嵌入了現代資本主義制度下「corporation」的「獨立法人」和「自然人」等新特性。所以,壟斷國有企業包括計畫經濟時代國有企業的基因,現代資本主義公司特性,以及國家賦予的壟斷特權,正在異化為「超級」力量,不僅成為權貴用以轉移或者攫取國民財富的工具,還是阻止市場經濟發育,破壞市場規則和市場的自由組織機制,以及加強國家資本主義的主要力量。政府企業化和企業政府化已經成勢。如果沒有深入的政治改革,壟斷國有企業作為特殊利益集團的影響力,會進一步滲透、侵入和影響到國家政治和人們的日常生活,甚至參與制定「遊戲規則」,政府系統會繼續墮落,國家走上逐漸被國有大型企業控制之路。

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close-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