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朴槿惠涉賄收押 南韓下台總統第三人

2017/3/31 02:40(3/31 03:0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首爾31日綜合外電報導)韓聯社報導,南韓法院今天淩晨簽發對前總統朴槿惠的逮捕令,朴槿惠隨後遭檢方逮捕,成為南韓第三位被收押的前總統。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康富榮前一天對朴槿惠進行逮捕必要性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朴槿惠有銷毀證據的可能性,因此接受檢方提請簽發了逮捕令。

法院批准逮捕65歲的朴槿惠後,她料將被關押20天,繼續接受檢方偵查並可能遭起訴,罪名恐會讓她至少坐10年牢。

法院裁准收押,讓朴槿惠成為南韓1980年代末期民主化以來,第三位在下台後因被控刑事罪名而遭逮捕的前總統。

據分析,一直主張「個人沒有收受一分賄賂」的朴槿惠被批准逮捕,是因為法院認為朴槿惠與「閨蜜門」主角崔順實的共謀關係成立。

朴槿惠涉罪13宗,包括受賄、濫用職權、洩露公務機密、強迫和強迫未遂等。其中最主要的嫌疑是受賄,檢方經調查認為,朴槿惠涉嫌受賄金額達868億韓元(台幣約25億元)。

按南韓法律規定,受賄金額1億韓元以上適用「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可被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昨天上午10時30分,朴槿惠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到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法官的審問於晚上7時10分結束,持續約九個小時。10603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