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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釣魚不能賣 華裔男子遭重罰

2017/6/27 11:29(6/27 12: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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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一名華裔楊姓男子近日在美國釣魚並拿去網拍,由於在美國販售釣到的魚屬違法,執法人員前往搜查並在楊姓男子家中發現超過3000條魚。楊姓男子將面臨重罰,因數量過多,甚至有可能坐牢。

中新網引述紐約僑報報導,在美國所有釣到的魚只能自己吃或送朋友,要販售需持有商業執照。曾有一家中餐館,用老闆朋友釣的鱸魚做成「清蒸鱸魚」出售,遭罰50萬美元(新台幣約1527萬元),導致餐館倒閉。

這次觸法的楊先生在釣魚之餘,慢慢從中悟出賺錢之道,但他只有個人釣魚證沒有商業執照,卻將釣到的魚放在網路出售。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獲法庭許可後,到楊先生家搜查出3000多條魚,還出動卡車載走。

美國各州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對釣魚有相關的規定,釣客必須有釣魚執照,釣具、垂釣魚種、允許帶走的魚的尺寸和數量等都有詳細規定。此外,所有釣的魚只能自己吃或送朋友,除非有商業執照否則不能賣。

法律人士指出,在美國,任何自然資源只要涉及商用,那肯定不夠用,因此法律對商業捕撈控制的非常嚴格。10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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