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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紀念品發放事宜 集保座談尋共識

2017/10/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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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4日電)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日前舉辦股東會發放紀念品相關事宜座談會,與會者建議回歸公司自治,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對象及限制。投資人協會認為,不應對持股較少股東有差別待遇。

集保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現行制度不論持有1股、零股(指未滿1000股)或持有完整的1張股票(1000股),皆可領取紀念品,因此近年來零股及1股股東大幅成長,並有股東透過交付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他人代領股東會紀念品,導致有發放股東會紀念品的公司需投入大量財力、人力處理。

集保結算所強調,日前邀請相關法學學者、發行公司、股務協會、投資人協會、代為處理徵求事務業者等代表,舉辦股東會發放紀念品相關事宜座談會,並邀主管機關列席。

與會人士表示,公司召開股東會發放紀念品在國外案例並不多見,針對所謂紀念品應「公平」發放原則,依據公司法精神係指「股份或股權平等原則」,並非股東不論持股多寡都可領取。

另外,與會者說,公司發放股東會紀念品的本意應是鼓勵及感謝股東出席股東會,然而近年來零股股東大幅成長,對僅為了領取紀念品而買進零股動機不認同,因此建議主管機關對公司發放紀念品作業,應該回歸公司自治事項,可由公司自行決定發放紀念品對象及限制事項。

投資人協會代表認為,雖認同發放紀念品屬公司自治事項,但認為不論持股數多寡皆為公司股東,能夠領取紀念品也算是生活中的小確幸,且現今發放紀念品的公司已逐年減少,發放紀念品不應對持股較少股東有差別待遇。

與會人士也提醒,股東應積極出席參加股東會對公司表達建言,並提高對個人資料保護意識,切勿為領取股東會紀念品,輕易將身分證明文件交付他人,卻未考量交付重要證件風險。10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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