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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醫師法 綠委:應重視醫師親自診察義務

2018/1/23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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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佳伶台北23日電)民進黨立委邱泰源今天說,醫師法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但「特殊」情形可採行通訊醫療,不過特殊過於寬泛,恐影響醫療品質,建議刪除。衛福部官員說,要多做思考。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邱泰源今天在立法院召開醫師法修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參與討論。

邱泰源表示,現行醫師法第11條規定,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但於山地、離島和偏遠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可例外採行通訊醫療。他說,「特殊」情形難以明確界定,範圍過於寬泛,恐架空親自診察原則、影響醫療品質等,建議刪除。

他表示,常有病人基於行動不便、遠洋捕魚等因素,難以頻繁地親自就醫,在病人病情相對穩定、醫師對病人狀況也有相當程度的掌握下,法令也應適度鬆綁,他已對上述兩種情況提出醫師法第11條條文修正草案。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王宏育醫師說,曾有阿嬤帶小嬰兒來看診,他開完藥,3天後阿嬤又來,說她孫子快好了,能再開一樣的藥嗎?他回答,病人沒來,依醫師法規定沒辦法開藥。阿嬤說,她會害自己的孫子嗎?

他表示,如果病人主動,又非初診病人,希望衛福部擬定讓醫生不會變成夾心餅的法案。

台灣醫院協會副理事長朱益宏也說,健保法規定,慢性病病人若病況穩定,能委託他人來拿藥,但醫師法沒開放,健保法違反醫師法,所以要做補正,否則會造成醫師違反醫師法。

與會的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劉越萍表示,衛福部提出依醫師法第11條訂定的通訊診療辦法草案,是因為希望先以公告快速解決現行健保法違反醫師法的問題,再對實質診察部分做文字上的修正。

至於刪掉「特殊」,劉越萍說,衛福部擔心回到行政實質應用上,可能會出現平地原住民地區根本不適用等情況,因此要多做思考。10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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