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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警察合法用槍 親民黨提修法捍警尊嚴

2016/4/29 20:35(4/29 21: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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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9日電)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對近日警察合法用槍卻被法院判刑一事表示,警察執法應給予相應空間,不應苛責刑責,研議提出修正警械使用條例及相關法令,做為認真執勤警察的最大後盾。

親民黨團今天表示,桃園葉姓員警追捕逃犯開槍,卻被法院判決6個月徒刑一事,已對警察造成寒蟬效應該用槍時卻不敢用槍,反使民眾深陷危機,危及整體治安維護,實屬本末倒置。

親民黨團指出,經研議後,將提案修正「警械使用條例」,警政署成立「警械使用事件鑑定委員會」,納入資深警務人員、第三方公正人士、法界權威人士、及警改會等相關團體人士,對於警械使用造成之法律事件,提供鑑定報告,作為法院裁決時的依據,讓警察有合理的警械使用空間。

另外,親民黨團表示,警政署雖已成立「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但仍無強制力。應訂立「警察人員因公涉訟處理辦法」,協助所有因公涉訟警察強制由委員會協助處理,以避免某些官員怕麻煩而要求員警自行面對,造成基層員警額外負擔。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指出,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中流砥柱,法院應保護好人,而不是保護壞人,所以政府應該在制度、政策上力挺警察合法使用警械,維護大多數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而非奢言人權,限縮警察維安能力。1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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