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避免無國籍人球 林麗蟬擬提案修法

2018/1/21 10:4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麗蟬今天表示,為避免造成無國籍人球,她擬提案修正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行政機關若要撤銷已在台設籍的外配、陸配國(戶)籍,必須先助其回復原籍後,才能撤銷中華民國國(戶)籍。

林麗蟬上午告訴中央社記者,現行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均規定,外籍或大陸人士要在台灣定居設籍,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國(戶)籍,但只要被法院判決或有事實認定是假結婚、假收養,行政機關就可以撤銷其國(戶)籍。

林麗蟬說,絕對不鼓勵有任何人以假結婚、假收養的方式來台設籍,但現行規定卻造成有不少案例是外配、陸配的本國籍配偶,為了要離婚,就用自首假結婚的方式,讓外配、陸配的國(戶)籍遭撤銷,無法在台灣生活。

她說,外配、陸配當初為申請歸化、在台灣設籍,早已放棄其原先的國(戶)籍,後若又被行政機關撤銷國(戶)籍,馬上就變成無國籍人球,無法留在台灣,但也無法返鄉,進退不得。

林麗蟬表示,若台灣自己都在一直製造無國籍人球,台灣如何向世界表達自己是注重人權的國家,更不用談要收容國際難民,因為台灣自己就在不斷產出國際難民。

林麗蟬說,她擬提案修正國籍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行政機關若要撤銷設籍在台灣的外籍、大陸人士的國(戶)籍,需先召開審查會給予當事人陳述機會,若審查會仍決議要撤銷當事人的國(戶)籍,行政機關應先協助其回復原有國(戶)籍後,才能撤銷中華民國國(戶)籍。10701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