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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調漲 台南市政府:依法執行

2016/8/24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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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4日電)台南市政府已公告調漲未來3年房屋稅,市議會議決要求調整取消,市府今晚表示,既已完成公告程序,依法執行。

台南市議會臨時會今天閉幕,市議會19日進行房屋稅調漲的專案報告,當時有百餘名市民到場陳情,要求調漲合理,不應回推15年的老舊房屋。

台南市議會議決,請市府取消「90年7月1日以後新建屋、增(改)建屋都納入房屋稅調漲範圍」的決定;及105年6月30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房屋,不得調整房屋稅。

台南市政府表示,市議會的議決,沒有法律拘束力,台南市房屋稅已完成法定公告程序,依法執行。

台南市未來3年房屋稅平均調幅67%,對象是民國90年之後使用的房子,106年調漲54%,107年調漲65%,108年調漲81%。10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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