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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雇主提供托兒措施 勞動部放寬條件

2016/8/30 14:38(8/30 15: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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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0日電)為了鼓勵雇主提供托兒措施,勞動部放寬申請托兒措施經費補助要件,雇主提供受僱者托兒津貼者,每年可申請經費補助,最高補助新台幣60萬元。

為了讓父母可以安心工作,勞動部提出多項措施,其中勞動部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補助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

勞動部說,原本的補助辦法規定雇主須與已登記立案的托兒服務機構簽約辦理托兒服務,並由雇主提供員工托兒津貼,才可申請補助。

但為了擴大鼓勵雇主提供其受僱者托兒服務,放寬補助要件,不以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為限,雇主提供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的托兒津貼者,即可申請經費補助。

勞動部說,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僱用受僱者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的適用對象,由250人以上擴大為100人以上的雇主。105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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