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毒孕婦產子後落跑 判刑8月定讞
2018/5/25 17:0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5日電)染有毒癮的陳姓女子產子後,明知新生兒因毒品影響而生命徵象不穩,卻藉故離開醫院避不見面,最高法院今天依遺棄罪判處陳女8月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子有多次毒品前科,民國104年懷孕期間仍施用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04年5月7日,陳女於桃園市一家醫院產下一名男嬰,4天後藉口下樓抽菸即一去不回。
陳姓女子的男嬰因海洛因戒斷症候群在新生兒中重度病房治療,猝死機會較正常新生兒高。醫院護理與社工人員多次聯繫陳女,但陳女都避不見面,直到月底才回醫院。
陳姓女子到案否認遺棄,辯稱是外出籌錢補辦健保,回到醫院繳交住院費用時才知男嬰被社工人員安置。
最高法院認為,陳姓女子不告而別,且從未主動打電話關心男嬰健康狀況,遺棄男嬰的犯意明確,更何況院方已協助陳女緊急回復健保卡,陳女沒有離院籌錢的必要。
判決書也指出,醫院內雖有護士、醫生得以照顧嬰兒,但他們沒有長期扶助、養育嬰兒的義務,審酌陳姓女子否認犯罪,但她尚知籌錢繳付生產費用,並詢問男嬰下落,顯見她良心未泯,尚有悔悟之意,判刑8月定讞。(編輯:吳佳穎/黃于)10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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