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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券現金都好用 訂房訂位不再吃閉門羹

2015/7/29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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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9日電)暑假過了一半,民眾手上還有多少票券用不掉?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觀光局擬修正觀光旅館業商品禮券定型化契約,未來不分平假日、淡旺季,憑券就可享受服務。

不少民眾都有相同經驗,在旅展或是網路團購平台買券,想趁著假期出遊、吃頓好料,但是訂位時卻發現寒暑假、農曆春節和連續假期都不能使用,不只沒享受到還吃了閉門羹。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觀光局擬修法,要求觀光旅館業商品禮券上應載明「面額」,避免衍生消費爭議,另外,禮券上也不得記載使用禮券較現金消費不利的文字或類似意思表示。

觀光局說明,禮券面額(銷售價格)經常低於商品(服務)之定價,並訂有優惠期限,消費者如果沒有在優惠期限內就需補足禮券面額和商品定價差額,但禮券上頭若沒有載明面額,容易衍生消費爭議,因此這次修法才將面額列為應記載事項。

觀光局還說,有些禮券上面會註明特定期間不得使用,例如連續假期、寒暑假或是農曆春節期間,讓消費者明顯感覺到現金比禮券還好用,未來修法後,消費者依然可以憑禮券訂房,業者只能要求旅客補足非優惠期間票面價和定價之間的差額。

除了以上消費者容易遇到的問題,根據這項修正草案,未來商品禮券若是損緩或變形,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消費者仍可請求交付商品或補發禮券,紙券補發費用不得超過新台幣50元,磁條卡或晶片卡補發費用不得超過100元。

觀光局透露,這項草案將在下個月送行政院通過,最快9月就可上路,全台114家觀光旅館都適用,如果發現有業者違反規定,初次將要求限期改善,如果再犯就會罰新台幣3萬元到5萬元罰鍰。10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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