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建物消防安全 內政部強化管理

2015/7/30 17:56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30日電)內政部今天通過「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要求各檢修機構應設有各項檢修儀器,所屬檢修人員應為專任,並提高機構責任保險額度為新台幣2400萬元以上。

目前經內政部審查合格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機構29家,因執業品質的良窳,關係建築物消防安全,因此,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通過「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

為保障受檢修場所人員權益,除強化檢修機構管理強度外,也將機構責任保險總額由500萬元提高至2400萬元以上,另將機構合格證書有效期限從1年調整為3年,以兼顧管理及符合便民作業。

內政部指出,修正辦法將依法制作業程序,近日發布施行。10407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