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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船南非遭扣 設備安全改善已離港[更新]

2018/7/18 03:31(7/18 12: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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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今天表示,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5月違反聯合國漁撈工作公約遭南非扣留,主因是船身傾斜等安全設備被要求改善,無虐待漁工,設備改善後於6月27日出港。

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ILO)今天宣布,國際勞工組織旨在保護漁工的「漁撈工作公約」(Work in Fishing Convention)在去年生效後,已扣留首艘違反公約的漁船。國際勞工組織在聲明中說,督察員發現長串問題,包括「缺乏文件,住宿環境不佳,漁工食物不足,以及船上安全和衛生條件太差」。

林國平告訴中央社記者,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4月16日進入南非開普敦港區,因為港區停水,船上2名印尼漁工向印尼駐當地單位反映伙食不好、沒辦法洗澡,但是後者與船東無關,而南非政府勞工主管單位與船東隨即跟漁工協商,伙食問題已改善,並沒有涉及虐待勞工問題。

他並說,南非港區單位扣留漁船主因是發現「福甡11號」船身傾斜、逃生設備老舊等狀況,因為跟航行安全有關,所以扣留、要求改善,改善完成後,已經在6月27日出港,展開正常作業。

林國平表示,這次事件也沒有罰款,而是繳了入港後的滯留費南非幣1萬2365元(約新台幣2萬8000元)。

漁撈工作公約在確保據估3800萬漁工都能在適當且安全的條件下工作,避免剝削、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等問題。公約在2007年通過,但在立陶宛去年11月成為批准這項公約的第10個國家後才生效。(編輯:唐聲揚)1070718

違反聯合國漁撈工作公約 台灣漁船遭扣留

(中央社日內瓦17日綜合外電報導)聯合國旗下國際勞工組織(ILO)今天宣布,國際勞工組織旨在保護漁工的「漁撈工作公約」(Work in Fishing Convention)在去年生效後,已扣留首艘違反公約的漁船。

國際勞工組織表示,在船員向南非開普敦當地督察員抱怨工作條件後,這艘漁船5月在開普敦被扣留。

國際勞工組織發言人范羅倫(Hans Von Rohland)告訴法新社,「這艘漁船來自台灣」,船東在台灣。

國際勞工組織在聲明中說,這艘漁船遭扣留後,督察員發現長串問題,包括「缺乏文件,住宿環境不佳,漁工食物不足,以及船上安全和衛生條件太差」。

南非海事安全局(Maritime Safety Authority)的保羅(Thelma Paul)表示,僅有兩名船員有工作合約,「甚至沒有船員名單」。

她指出:「救生圈爛了,必須更換,船錨無法使用,有個錨甚至不見了。」

船員告訴督察員,他們希望離開這艘漁船。他們表示,他們必須用手把漁獲拉上船,並將沉重的漁獲搬到儲存設施。

這艘被認為不適於航行的漁船,在修理後,已於6月獲釋。

漁撈工作公約在確保漁業據估3800萬漁工都能在適當且安全的條件下工作,這個行業深受剝削、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之苦。

漁撈工作公約在2007年通過,但在立陶宛去年11月成為批准這項公約的第10個國家後才生效。(譯者:陳政一)1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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