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兩岸大陸網路紅人秦火火 被判刑3年2014/4/17 14:13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台北17日電)大陸央視官方微博「@央視新聞」報導,網路紅人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涉誹謗、尋釁滋事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判決他誹謗、尋釁滋事有罪,執行有期徒刑3年。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