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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公民運動人士遭判刑

2014/6/19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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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9日電)江西省參與中國大陸「新公民運動」人士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今天遭法院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判刑;劉萍和魏忠平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李思華有期徒刑3年。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新公民運動」倡議大陸官員公布財產,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去年4月27日被拘押,3人去年12月以「尋釁滋事罪」受審。

劉萍和魏忠平同時被依「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起訴。

BBC引述李思華代表律師周澤談話指出,劉萍曾在網路轉發法輪功學員被起訴的消息,魏忠平被起訴與他向法輪功成員拜年有關。

他說,法院宣判後,劉萍情緒激動,批評這是非法審判。

周澤表示,法院並沒有當庭詢問3人是否上訴,但他與當事人李思華事前已有溝通,將由李思華決定是否上訴。

劉萍代表律師斯偉江說,檢方的控訴毫無法律基礎可言,但當局要向所有政治異議人士表明:「無論有罪無罪,一律從有罪論處。」

報導指出,國際特赦組織形容這起判決「荒謬」,促請北京當局無條件釋放3名被告。

「新公民運動」發起人、知名維權律師許志永今年1月被北京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北京市高級法院4月終審駁回上訴。10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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