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首部獎勵規定 重作戰部隊
2014/7/28 22:29
(中央社台北28日電)經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批准,由解放軍總參謀部等單位制定的共軍首部「軍隊獎勵和表彰管理規定」,日前印發全軍和武警部隊,獎勵側重作戰部隊,預計8月1日起實施。
由於習近平上台後要求部隊要有實戰經驗,又因與鄰國有釣魚台、南海主權爭端而頻頻舉行大規模軍事演習,這項「往作戰部隊傾斜」的獎勵表彰規定,再度引起矚目。
新華網報導,由共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和總裝備部制定的上述規定,共5章42條,是共軍首部把獎勵和表彰兩種褒揚形式以系統規範的專門法規,對獎勵和表彰的導向作用提供更有力的法制化保障。
這份「規定」提出獎勵和表彰管理工作應當堅持標準、控制數量、嚴格程序、規格管理,即「牢固樹立戰鬥力這個唯一的根本標準,實施獎勵和表彰向能打仗、打勝仗聚焦,向戰備訓練、遂行重大任務和作戰部隊傾斜」,且適當提高對駐邊遠艱苦地區部隊的獎勵比例。
「規定」還要求,要調整新型作戰力量基層單位的審批權限,大幅壓縮對領導幹部和機關的表彰獎勵;合理確定獎勵比例和表彰數量,嚴格控制高等級獎勵和高規格表彰;明確獎勵和表彰管理的職能部門,建立表彰申報審批制度,堅持按權限與程序實施獎勵和表彰。
這份「規定」首次對表彰工作進行規範,對明確表彰的項目數量、申報審批、辦理程序、承辦部門;且對宣揚激勵儀式也做了統一規定。
由上述規定也以看到,這份「規定」意圖要矯正共軍過去對非作戰系統的領導幹部和機關給予過多表彰獎勵,以及獎勵和表彰的頒發雜亂無章等問題。10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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