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占中簽名 公僕態度惹爭議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日電)香港建制派近日發起反對「占領中環」簽名行動,多名高層官員和警員先後簽名「反占中」,惹來官員和執法警員未能中立的爭議。
親北京和港府的工會聯合會等團體及個人10多天前發起「反占中」簽名活動,截至昨天,已有超過100萬人簽名,這項行動與「占中」運動對立。
簽名活動舉行期間,香港政府多名局級首長及警員簽名支持「反占中」,行政長官(特首)梁振英也有意簽名,此舉受到發起「占中」的泛民主派批評,認為他們是公僕,應維持中立。
不過,簽名官員都表示,他們是以個人身分簽名,看不到有問題。此外,局級官員屬於政治委任,與公僕身分有所不同。
就警員簽名「反占中」,泛民23名立法會議員昨天公開表示,警員是執法者,應保持中立。
不過,香港警務處署理行動處處長張德強今早在商業電台節目上說,警員下班後以私人身分表達不同意,他看不到有問題。
張德強說,警員和市民一樣,有表達意見的自由,這是受香港基本法保障的,但警員不能妨礙公正執法,以及不應令人誤會警員的公正執法受影響。
為爭取2017年特首選舉落實「真正民主」選舉,泛民陣營上月發起「占中」投票,提出更民主的特首選舉方案供支持者投票選出,但港府說投票沒有法律效力。
「占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曾說,如果北京當局否定泛民爭取的民主選舉模式,將會發起市民占領香港商業及金融中心中環。
今年7月1日,數千人在年度「7.1」遊行後在中環立法會及特首辦公室外靜坐,預演「占中」,其後警方驅散他們,最終逮捕了25人,包括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和部分大專生。
前天起,李卓人等人拒絕繼續向警方交保,警方最後釋放大部分人,但強調保留檢控權利。
按照香港警方的做法,他們逮捕疑犯後,對輕犯者一般會讓他們交保外出,再決定是否起訴他們,期間嫌犯須定期到警署報到。
獲得釋放者說,拒絕交保是逼使警方控告或釋放他們。10308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