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普選具體辦法 還要討論
2014/8/31 17:55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31日電)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今天表示,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普選的具體辦法將在新一輪社會公眾諮詢的基礎上,取得香港立法會2/3通過,報人大常委會批准。
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31日就香港行政長官(特首)產生辦法作出決定,2017年起可由普選產生,但人選需由提名委員會提名,特首也要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在大陸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後記者會上,李飛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作出後,怎麼落實決定的規定,仍需要香港社會深入討論。
李飛表示,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架構下,香港特首普選的具體辦法還有需要香港社會進行討論的地方,在新一輪社會公眾諮詢的基礎上,香港特區政府將向立法會提出修改特首具體產生辦法的法案,需要立法會2/3通過,經特首同意,報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10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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