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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師傅對兩岸媒體採法律行動

2014/9/17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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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7日電)台資企業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表示,中國大陸及台灣一些媒體在這次「餿水油」事件中對康師傅作出不實報導,公司已採法律行動。

康師傅的集團財務長林清棠今天在香港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說,「餿水油」事件發生後,康師傅曾於14日發出通知,申明使用劣質豬油製造的康師傅品牌「精燉蔥燒排骨麵」,是由集團授權台灣味全使用集團康師傅商標在台灣製造及銷售。

他說,這是康師傅在事件發生後的自願性公布。

當時的公布也明確指出,康師傅「在大陸製造及銷售的所有速食麵,並不涉及向台灣進口該等原料或產成品……不存在隱患。」

儘管康師傅作出以上說明,林清棠說,其後大陸社交平台微信卻出現「康師傅承認使用餿水油」的傳言,且為部分大陸及台灣媒體刊登。

林清棠說,針對這些不實報導,公司方面昨天已聯絡律師,向曾刊登相關報導的媒體採取法律行動,要求這些媒體刊登澄清啟事,如未獲理會,將提出求償及名譽損害訴訟。

林清棠說,在公司採取法律行動前後,大陸的微信上已看不到之前所出現的涉及康師傅的不實報導。

他並說,在事件中,香港也有不少媒體報導過康師傅的相關消息,但都如實報導,沒有歪曲,因此,康師傅並未在港採取類似法律行動。

台資康師傅在港上市,主要業務是在大陸製造及銷售速食麵和飲品等。

「餿水油」事件爆發後,康師傅受到傳聞影響,股價一度從港幣22元下跌至19元,近兩日則回穩,今天下午1時45分報20.5元。1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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