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禁菸條例 室內公共場所禁菸
2014/11/24 18:32
(中央社台北24日電)中國大陸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日前起草「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未來大陸不但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菸,且將全面禁止菸草產品的廣告、促銷及贊助。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這項條例草案將以「送審稿」的名義,向大陸社會徵求意見。
根據草案,大陸未來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菸;且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菸。
此外,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公園、遊樂園等一些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可以設立吸菸點」,其餘區域禁菸。沒有設立吸菸點的公共場所室外區域,屬於「全面禁止吸菸的場所」。
草案明訂,禁止吸菸場所(區域)的經營者、管理者,在禁止吸菸場所(區域)不得放置菸具和設置菸草廣告。
同時,這些經營者、管理者對違法吸菸行為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者要求他離開;對不聽勸阻且不離開的,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對不聽勸阻且擾亂公共秩序者,向公安機關報案。
至於在禁菸場所(區域)發現有人吸菸,可要求吸菸者立即停止;可要求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進行勸阻;且可向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不履行控制吸菸職責」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
草案規定,菸品生產者應在包裝上印有菸害文字和圖形警示。其中,圖形警示面積不得小於包裝面積的一半。
此外,草案還要求菸商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菸品;各種公共活動的主辦單位,不得提供、使用或贈予菸品;電影、電視劇及其它節目中,不得出現菸品標誌及相關內容,且不得在禁菸場所出現吸菸鏡頭。10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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