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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矯正同性戀 大陸機構判賠

2014/12/20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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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0日電)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昨天審理一起以電擊「矯正」同性戀者的索償案,判決施行「治療」的機構虛假宣傳,判賠原告人民幣3500元(約新台幣1萬7500元)。

東方日報報導,廣東一名同性戀者小振受家庭壓力驅使,透過百度網站搜索,到重慶一家心理諮詢中心接受「矯正治療」,1小時收費500元,3萬元能「治好」。

但小振在接受第一次治療後,發現實際「治療」過程中,這家機構運用電擊和催眠,讓他無法接受,在第一次治療結束後便離開,並將這家機構告上法院。

報導說,雖然這家機構辯稱,電擊治療是小振要求的,但海淀區法院判決指出,同性戀不是精神疾病,不需要接受治療;此外,心理諮詢人員不得從事心理治療,這家機構的行為違反「精神衛生法」。

此外,小振對百度發布和推廣不實廣告的訴訟遭到駁回,但法院同時告誡百度在未來此類關鍵詞的推廣上應更審慎注意。

這起訴訟案是大陸第一宗與「同性戀扭轉治療」有關的案件,報導說,這樣的判決結果能鼓勵更多同性戀者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0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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