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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禁令 幹部培訓禁秘書陪讀

2015/1/27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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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共為加強幹部教育培訓管理,今天一口氣祭出25道禁令,涵蓋學業、外出活動、用車、食宿、請假等8方面。其中規定,幹部教育培訓不准秘書「陪讀」。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大陸監察部聯合官網27日刊出「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除洋洋灑灑列出25道禁令,還訂出違規罰則。

在學業方面,嚴禁請人代寫發言內容、學習心得、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准抄襲他人學習研究成果;不准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取消成績、通報批評或責令退學。

在外出活動方面,組織學員外出進行現場教學、實地考察調研等活動時,不准警車帶路;不接受宴請,一律吃自助餐或簡餐;不收受紀念品和土特產;不安排與學習無關的旅遊和娛樂活動。

在食宿方面,幹部在校學習期間,要住在宿舍,在食堂用餐;學員間、教師和學員間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班級不得以集體活動為名聚餐。違者予以退學處理。

在用車方面,學員學習培訓期間,不得留公務車駐校;不得借用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伴讀」。

在請假方面,學員學習期間不再承擔所在單位工作、會議、出國考察等任務;如因特殊情況需請假,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累計請假時間超過總學時1/7,按退學處理;未經批准擅自離校,責令退學。

在其他規定方面,學員在校期間與結業後,一律不准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成立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不得在高檔賓館、風景名勝區舉辦培訓班,嚴禁借培訓之名辦公款旅遊。10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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