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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投行將在港運作 享相關特權

2016/5/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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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6日電)香港當局今天在憲報刊登涉及「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的命令,在法律上授予亞投行在香港的相關特權及豁免權。

港府刊登的是「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令」和「2016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

當局指出,上述命令是根據「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3條作出,旨在落實成立亞投行的協定中有關亞投行及其人員的法律地位、特權及豁免權的規定。

當局表示,這項技術安排是要授予亞投行在香港的相關特權及豁免權,從而協助中國大陸完成作為亞投行成員的責任。

此外,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出的公告,將亞投行列作多邊機構,使亞投行所享有的待遇與其他多邊機構例如亞洲開發銀行及世界銀行相若。

當局指出,亞投行是一家多邊發展銀行,致力協助亞洲發展基建,從而推動區域互聯互通和一體化。

政府發言人說:「上述建議安排可以利便亞投行在香港運作,從而讓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及專業服務業在項目融資、發債、投資、財務管理及外匯管理等方面受惠,更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上述命令和公告將於7月11日起生效。

憲報是香港政府發布公告、啟事及法令等的官方出版物,本地所有條例及附屬法令都要在憲報刊登(通稱「刊憲」)才能生效。10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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