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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 陸重申仲裁法院無管轄權

2016/6/3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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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北京30日電)南海仲裁結果預定7月12日出爐。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晚重申,大陸不接受、不參與仲裁,常設仲裁法院(PCA)對此案及有關事項無管轄權,不應審理並作出裁決。

設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29日宣布,已通知有關各方,菲律賓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將在荷蘭時間7月12日上午11時(台北時間下午5時)左右公布。

大陸外交部隨後在官網刊登洪磊談話指出,菲律賓2013年1月單方面就中菲在南海有關爭議提起仲裁,大陸政府已多次重申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且擁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

洪磊說,中菲早已就透過雙邊談判解決南海爭議達成協議,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仲裁程序不適用相關爭議;菲律賓提請仲裁事項實質是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問題,涉及海域劃界,大陸2006年已聲明排除適用仲裁等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除了指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違反國際法,洪磊還聲稱,常設仲裁法院對此案不具管轄權,「自行擴權和越權」強行審理,破壞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體系的完整性。

洪磊重申,在領土問題和海域劃界爭議上,大陸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爭端解決方式,不接受任何強加於大陸的爭端解決方案。

他說,大陸政府將繼續遵循聯合國憲章確認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堅持與「直接有關當事國」在尊重歷史事實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法,透過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議,維護南海和平穩定。1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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