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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字典維權戰 200多本字典出庭

2016/10/21 13:36(10/21 14:0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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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1日電)「新華字典」是大陸流傳最廣的字典,也因此出現各種版本。20日大陸商務印書館的「新華字典」維權案開庭審理,現場的各式「證物」字典共有200多本,排列在法庭地板上,相當壯觀。

北京日報報導,原告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以「擅自生產和銷售打著『新華字典』名義的辭書,導致市場混淆」的理由,將華語教學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告上法庭,並索賠人民幣340萬元(約新台幣1600萬元)。

在法庭上,最為壯觀的一幕就是花花綠綠鋪滿法庭地面的證據─原被告雙方帶到現場的200多本各種版本的「新華字典」。

其中,原告帶來160多本「新華字典」,包括商務印書館自1957年至今出版的全部11個版本的「新華字典」,還有中共建政後由人民教育出版社於1953年出版的第一版「新華字典」。

這本1953年出版的字典封面斑駁、頁角卷邊的字典上,「新華字典」4個字用的是繁體字,字典處處可見歲月的痕跡。

另外,被告華語教學出版社雖然出版歷史比不上商務印書館,但也帶來了40多本實用版「新華字典」。

報導說,這次「新華字典」家族的大聚會堪稱史無前例。

法庭上,原告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主張認定「新華字典」為未註冊馳名商標,並認為華語教學出版社的行為侵犯了其「新華字典」未註冊馳名商標權,使公眾誤認,導致市場混淆。

被告華語教學出版社則認為,「新華字典」屬於通用的字典名稱,不認同商務印書館主張「未註冊馳名商標」的說法。

庭審持續了3個半小時,法庭宣布擇期宣判。1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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