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捕案 法務部要求大陸通報現況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法務部今天凌晨針對李明哲遭大陸逮捕一事表示,在26日晚得知訊息後,立即電傳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要求基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精神,就李明哲現況,應即刻通報。
大陸國台辦26日晚間表示,李明哲因案已被大陸地區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法務部指出,已電傳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要求陸方於本案調查期間,應務必保障李明哲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及訴訟法上的權益,以及應保障李明哲可選任辯護人的權利。
法務部表示,李明哲與家人失聯已逾兩月,家屬對他的安危至為懸掛,法務部呼籲大陸應本於人道關懷,同意協助家屬探視,於本案調查完畢後,應即釋放李明哲。1060527
李明哲被陸逮捕 陸委會:無法認同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台北26日電)陸委會晚間表示,中國大陸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李明哲被捕;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政府均無法認同。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逾2個月。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今天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天晚間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陸委會嚴正重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李明哲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
陸委會並說,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政府均無法認同。
陸委會強調,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10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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