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喬丹商標在陸被山寨 山寨反告本尊

2017/7/20 21:4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20日電)前美國NBA球星喬丹(Michael Jordan)先前控告中國大陸「喬丹體育公司」侵權,但2016年終審敗訴。然而,喬丹體育19日不但把喬丹告上法庭,還求償人民幣110萬元(新台幣約495萬元)。

環球網報導,喬丹在2012年跨海控告中國大陸體育用品業者「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侵權。經過4年的纏訟,2016年中國大陸法院宣判,喬丹體育使用的「QIAODAN」、「qiaodan」(「喬丹」二字的漢語拼音)及喬丹打球的剪影商標,並未違法。

報導指出,北京市朝陽區中級人民法院官網19日公告,喬丹體育已將喬丹本尊告上法庭,並要求賠償110萬元,已獲得受理。

報導說,8月下旬將在天津登場的中國大陸第13屆全運會組委會,今年初將「喬丹體育」選為官方合作伙伴。但喬丹在2月9日授權中國大陸本地的律師事務所向組委會發出律師函,對喬丹體育成為全運會官方合作夥伴提出異議,仍然認為涉及侵權。

根據報導,喬丹體育認為,這一律師函「有誤導成分」,企圖使全運會組委會等單位終止與喬丹體育合作,因此將喬丹本尊告上法庭,除要求喬丹及律師事務所「立即停止侵權」及撤回律師函,還須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

不僅如此,喬丹體育更向喬丹本尊求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及「維權費用」10萬元。

喬丹體育宣稱,公司依法註冊並使用「喬丹」、「QIAODAN」及相關圖形等商標;而喬丹方面近年來提出的多項商標訴訟大多數均敗訴,但已導致喬丹體育「遭受了重大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106072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