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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軍發布軍營開放辦法 加強國防教育

2017/10/12 16:58(10/12 17: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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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日前批准並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營開放辦法」,宣稱是為了在新形勢下,發揮軍隊資源優勢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普及深入的重要舉措,並為軍營向社會開放提供基本遵循。

為因應網路世代崛起的新形勢,共軍近年越來越注重國防宣傳與教育,各地軍營都會在重要節慶、紀念日辦理開放參觀活動,不僅面向民眾,部分活動甚至還向下延伸至小學生。

為使開放軍營法制化,中國大陸國防部網站今天中午發布相關辦法,對組織領導、審批程序和權限、開放時機、開放內容等作明確規範,並已於9月30日開始施行。

根據辦法,軍營開放單位通常在駐城鎮市區或者郊區的師、旅、團級單位中選定;視情況從駐城鎮市區或者郊區、具有獨立營區的建制營、連級單位中選定。

軍營開放單位應當在國家規定的相關節慶與紀念日向社會開放;也可以根據駐地國防教育工作需要組織向社會開放。

辦法明定開放對象主要為中國公民,除經批准可以向外國人開放的單位外,其他單位不得向外國人開放。

軍營開放的範圍和內容為軍史館、榮譽室等場所,部隊可以公開的軍事訓練課目和武器裝備,以及基層官兵學習、生活、文化活動等設施。

此外,辦法規定,團級以上單位領導機關辦公場所,作戰指揮場所,情報、通信、機要中心,武器彈藥庫、洞(機)庫、油庫,作戰工程等不適宜開放的部位,以及實彈投擲和軍事演習等不宜公開的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向社會開放。

辦法宣稱,這是為了充分展示「人民軍隊強軍興軍新面貌和新一代革命軍人良好形象」,進一步「增進人民群眾對人民軍隊的熱愛」,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國防、熱愛軍隊、尊重軍人的濃厚氛圍,激發廣大官兵投身強軍興軍偉大實踐的政治熱情。10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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