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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廠遭反傾銷稅 經部協助

2014/7/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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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6日電)美國商務部公布對中國、台灣太陽能反傾銷初判結果,台灣銷至美國的產品將被課27.59%至44.18%反傾銷稅,經濟部表示,將協助廠商積極因應。

美國商務部公布對中國、台灣太陽能反傾銷稅率初判結果,從中國銷至美國的相關太陽能產品,將被課徵26.33%至165.04%反傾銷稅;從台灣銷至美國的產品將被課27.59%至44.18%反傾銷稅,且商務部將在今年12月15日(美國時間)公布終判結果。

其中,台灣廠商被課以反傾銷稅率,最低為昱晶27.59%,最高為茂迪44.18%,其他廠商適用稅率為35.89%。

經濟部次長卓士昭表示,由於台灣太陽能廠商沒有傾銷事實,經濟部原本研判應該不會受影響,或估計反傾銷稅率不會太高,對美國商務部這項初判「出乎意料」。

他說,由於從台灣銷至美國的產品將被課27.59%至44.18%反傾銷稅,是對業者比較不利的地方,經濟部會協助業者,聘請律師、會計師,反傾銷法專家、美籍顧問等積極因應。

卓士昭指出,依過去慣例,除非廠商什麼都不理,再加上新事證出現,否則12月15日(美國時間)的終判結果,一般都會比初判低。

同時,卓士昭,經濟部對廠商也會提供「標竿新產品創新研發輔導計畫」、「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等政策工具,協助太陽能產業發展不是美國反傾銷調查的項目產品,或是協助廠商轉向新興市場拓銷。10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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