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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農民抗爭 富喬澄清

2014/8/21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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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江明晏台北21日電)針對農民抗爭事件,富喬發表聲明,強調公司廢氣排放都符合環保署規定的排放標準;也投入鉅額資金,改善生產設備及各項環保設施。

富喬表示,在雲林地區投資設廠,創造逾千個就業機會及照顧上千個家庭;富喬除恪遵政府各項法令外,也投入鉅額資金,改善生產設備及各項環保設施。

富喬強調,歷年來,公司廢氣排放都符合環保署規定的排放標準。氟化物排放標準為1mg/Nm3,雲林縣環保局近年來曾多次至廠區抽查檢測,每次檢測都符合法規標準,在雲林縣環保局都有案可查。

另外,富喬表示,有關農損肇因可能是天災、氣候、雨水、培育不良或植物病蟲害,例如,香蕉黃斑病、柑橘黑霉病變等,都會造成農民收成不佳,因此,農損原因不一,是否都應由富喬負責,有待專業單位進一步釐清。

富喬指出,今年1月9日,雲林縣政府環保局、農業處、民意代表、專家學者及富喬代表已協議,同意依據簽訂的「公害糾紛案件七人小組會議」結論辦理,即「富喬公司與民眾的公糾案件,雙方同意以環保署裁決會裁決賠償金額進行賠償。10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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