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 招標業務等投保得免簽章
2014/8/30 11:37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0日電)金管會函令,5項業務投保產險例如招標業務、配合法令要投保業務、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住宅火險與強制車險投保,都可以不用簽章。
金管會今天表示,過去要求投保財產保險都必須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要在要保書上簽章,而如果是法人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則是蓋公司章,但是有許多業務是必須要依法投保或依國際慣例,只要有足以要保人投保意願的證明文件,如契約等,可以不用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簽章。
金管會表示,此次開放的包含,非公務機關依據政府採購法所採取的招標業務,但是僅限法人業務的財產保險;配合法令必須投保的財產保險業務;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業務;住宅火險續約業務;強制汽車保險。1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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