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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耗水費不宜用度數為準

2014/9/22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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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2日電)經濟部研擬修法開徵耗水費,晶圓代工龍頭台積電表示,耗水費徵收不應以使用絕對度數為基準,應視用水回收狀況而定。

經濟部研擬修法開徵耗水費,水利署發言人田巧玲表示,希望年底前達成業者及各部會共識,明年初送行政、立法兩院核定、審查,希望民國105年開徵。

台積電指出,水是珍貴資源,不該浪費;政府開徵耗水費,應以鼓勵節約用水為考量。

台積電表示,因各企業規模不一,用水量少的企業不代表就節約用水,用水量多的企業也不代表就是浪費水源;耗水費徵收不應以使用絕對度數為基準,應視用水回收狀況而定。10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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