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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油品分流 11月上路

2014/10/3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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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30日電)為解決進口非食用油品違法流用問題,經濟部今天表示,自11月 1日起進口工業用油、生質柴油應分別向工業局、能源局取得輸入核准。

食安問題頻傳,為加強把關,自11月 1日起無論是食用油、飼料用油、工業用油進口都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海關才會放行,後續將由衛生福利部、農業委員會、經濟部進行分流管理。

經濟部表示,未來進口工業用油、生質柴油應分別向工業局、能源局取得輸入核准。

除進口管理外,經濟部指出,在進口工業用油後,業者仍需定期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申報流向,並依規定接受不定期查廠。

生質柴油原料部分,經濟部表示,生質燃料業者應在每月20日前將前1月生產、輸入、銷售、儲存或輸出情形報請能源局備查;能源局後續也將針對生質柴油料源及產製油品進貨、銷貨、存量質量平衡進行實地查核。1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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