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天然氣費定期檢討 能源局:最快明年

2016/5/6 19:4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6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全台25家公用天然氣公司需定期檢討售價及基本收費。不過,經濟部能源局說,要半年時間訂子法及公告,最快明年才會實施。

今天三讀通過的「天然氣事業法修正案」明訂,主管機關可定期檢討公用天然氣公司費率,草案中原明訂3年檢討一次,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認為不須訂定時間;不過能源局強調,未來子法中,仍會訂定 3年檢討一次。

能源局發言人陳玲慧表示,公用天然氣事業從量費率中占比達 76%為天然氣購入成本,中油公司每月都會反映國際價格變動調整售價。另外 24%則是業者的營運成本,但從2006年後,有些經營與折舊費用下降,瓦斯公司卻未反映。

陳玲慧說,通過天然氣事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能源局持正面肯定的看法,未來天然氣費率就可更透明、公開,但訂定子法及公告的時間就要半年,最快要明年才會召開氣價審議委員會。105050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