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救國團租地逾期未還 國產署:年底收回

2016/10/24 16:5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4日電)立委黃國昌指出,救國團2008年起承租金山活動中心的國有沙灘地,每月租金僅新台幣9505元,且合約已到期逾3年仍未收回。國產署表示,救國團已繳納使用補償金,年底即會清空地上物並收回。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救國團自2008年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租用金山活動中心國有地,每月租金僅9505元,不僅賤租國有地,且租約到2013年10月底止,至今已過3年,但國產署仍未將土地收回,要求國產署儘速收回土地,並開放沙灘讓全民使用。

國產署署長曾國基答詢時表示,國有地出租的租金是公告地價的5%,若為非營利事業承租,租金可再打6折,強調租金是按照公式計算;租約到期後就採用續租的方式辦理。

不過,今年公告地價調漲,且也沒有6折的優惠折扣,因此救國團今年6月底決定撤回續租。

曾國基表示,救國團撤回續租後,仍持續繳納使用補償金,今年9月26日已經繳清約3萬多元,國產署要求救國團在2、3個月內將圍牆、售票亭等地上物拆除,預計年底可收回該國有地。目前國產署正與新北市政府,以及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交通部北觀處)洽商接管事宜。105102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