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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促金融科技 監理沙盒實驗期延為 1年

2017/1/2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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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4日電)為力促金融科技產業發展,金管會今天舉辦第二場專法草案座談會,其中,監理沙盒實驗期間由原先規劃的9個月,延長為1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召開第二場「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座談會,由主委李瑞倉親自主持。會中持續聚焦監理沙盒實驗期以及實驗期到最後營運期間的空窗期問題。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邱淑貞說明,觀察國際做法,英國監理沙盒實驗期為6個月,最長的是澳洲 1年,金管會採納各界意見,將實驗期間從9個月延長至1年。

根據草案原先規劃,監理沙盒試驗期為「6+3」,即實驗期6個月,可延長3個月,調整為「6+6」,也就是6個月實驗,可延長6個月。

至於空窗期以及正式營運後的法規適用問題,蘊奇科技總經理黃文玲直言,空窗期可能導致當新創業者實驗完成,未正式獲准營運前的空窗期必須解甲歸田,且正式營運後若回歸現行法規要求,則會限制新創業者進入。

邱淑貞表示,金管會會盡量縮短新創業者完成實驗後到實際正式營業間的空窗期問題。銀行局主祕陳妍沂補充說明,正式營運後的新創事業不一定適用現行金融特許行業法規,將來適用的法規會融入新創事業的創新精神。

另外,瑞保網科執行長楊瑞芬表示,金融科技產業發展涉及跨部會,建議監理層級可以提升至行政院層級,以促進金融科技產業發展。

李瑞倉回應,這項社會氛圍與政策方向不太一致,因為現在大家都要精簡政府機關,提高金融科技產業的監理層級似乎不太可能;其次,行政院是有將無兵的機關,政府政策是由下而上推動,若為了金融科技產業而要改變政府組織結構,可能努力10年都不會有結果。10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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