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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貯存場時程 台電最新規劃出爐

2017/3/21 13:27(3/21 14:4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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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1日電)媒體報導台電明定核廢料集中式乾式貯存場於民國133年前完工啟用。台電澄清,此為舊資料,3月送交經濟部的最新規劃期程為「n+6+10」,後續將待行政院非核小組討論再決定。

台電公司上午舉辦「Andra法國放射性廢棄物專責管理機構實務經驗國際論壇」,台電發言人林德福會中受訪表示,今年3月已提報經濟部「集中式貯存場初步推行規劃書」進行審查,現在也送到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旗下「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進行討論。

林德福說,重點是希望盡快達成共識確定集中式貯存場場址,後續的期程才能明確排定,因為設定在本島、離島、陸地或海洋的工作規劃都不同,所以規劃書是提出用「n+年」的方式進行。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副處長黃添煌也補充說明,台電於103年呈報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關於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修訂版,內容曾提到若台電未於118年選出最終處置場的場址時,就必須提出應變計畫,並針對核廢料集中貯存規劃期程為15年,所以將118加上15年才得出「133年」的時間點。

黃添煌指出,台電3月送交給經濟部的「集中式貯存場初步推行規劃書」中,規劃期程仍設定為「先確定場址」後,後續約需有6年時間進行規劃,包括申請必要證照、土地取得及環評等工作,還有後期施工期間規劃約需10年,所以規劃排定總時程為「n+6+10」,此為目前最新規劃內容。10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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