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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問這一題 美雇主恐罰錢加坐牢

2017/5/18 11:39(5/18 12:0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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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紐約17日綜合外電報導)求職者在面試時往往會被問到一個尷尬的問題:「你上一份工作的薪水是多少?」不過未來美國部分地區的雇主若是這麼問,可要挨罰了。

美聯社報導,麻薩諸塞州、紐約市和費城已經通過法律,禁止雇主詢問求職者過去的薪資。另外包括加州、密西西比州和賓州在內等州今年也已草擬類似法案。

支持這項禁令的人認為此舉有助縮減男女薪資差距,不過卻有商業擁護者認為,這項禁令傷害了利用歷年薪水來設定薪資報酬的公司。

麻省新法預計明年7月上路,紐約禁令今年11月生效,費城的禁令原本將在5月生效,但由於該市商會對此提出訴訟,法官決定暫緩實施。

這項法律禁止雇主在面試時詢問求職者過去的薪資,不過求職者仍然可以自行提供資訊。紐約就業律師佛爾(Regina E. Faul)說,雇主可以詢問求職者期望的薪資範圍。

如果雇主詢問求職者薪資,求職者可以主動舉發,雇主將遭到罰款甚至坐牢。在紐約,罰金最高恐達25萬美金(約新台幣758萬元)。

代表費城約60萬個企業的費城市商會4月對這項新法提出訴訟,堅稱這項禁令侵犯了雇主的言論自由,讓企業更難設定薪資和吸引頂尖人才。(譯者:中央社李佩珊)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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