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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多項新措施 強化資產交換市場監理

2017/6/1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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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9日電)為強化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市場監理,櫃買中心今天對外發布多項資產交換業務強化管理措施,適用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商、銀行及槓桿交易商。

櫃買中心表示,由於發行公司內部人依規不能參與轉換公司債詢價圈購及從事資產交換交易,近來發現有發行公司內部人以他人名義參與轉換公司債詢價圈購及從事其選擇權交易,為避免類似情形發生,本次增訂下列防範措施,包括:(1)轉換公司債應上市櫃滿五個交易日始得連結;(2)客戶承作資產交換選擇權的總名目本金,不得逾該轉換公司債發行面額10%;(3)證券商不得協助客戶規避轉換公司債詢價圈購相關規範;(4)證券商應強化公司治理,建立處所議價買進轉換公司債與市場行情差異分析,及防範不法交易的內部評估作業。

由於銀行及槓桿交易商也可經營資產交換業務,前揭強化管理措施,亦將參照適用。

另外,櫃買中心為滿足投資人對台股股權商品投資需求,及發揮證券商分公司通路功能,亦同時開放分公司營業員得銷售總公司辦理的台股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包括連結台股股權標的的選擇權、遠期、交換、差價契約及資產交換。

此外,亦參照「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修正專業客戶資格條件,但考量業者調整內部作業時程,將給予6個月緩衝期;槓桿交易商亦參照證券商增訂資產交換強化管理措施,及開放分公司營業員轉介台股股權衍生性金融商品。

櫃買中心呼籲,金融機構辦理轉換公司債承銷及資產交換選擇權業務,應注意交易的合理性與合規性,並具體落實瞭解客戶(KYC),以免違反相關法令規章。106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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